昨天,市住建委明确表态,对不配合、不支持业主大会组建和规范运作的物业企业,将逐步清出北京市场。
物业公示上年收支
昨天,市住建委发布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物业服务质量年”活动。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明年3月31日前,以项目为单位,主动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项目收支情况以及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业主提出质询的,应当及时答复;业主共同决定或者业主委员会要求进行审计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予以配合。
另外,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将组织会员单位,在每个区县随机抽取1至2个住宅项目,免费为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一次物业服务质量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帮助业主了解本项目物业服务质量状况。
推进成立业主大会
市住建委要求,各区县要把推进辖区内住宅区业主大会的组建工作,纳入社会建设总体规划,整合资源,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住宅区业主大会的组建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业主大会负责人、业主委员会委员和工作人员的准入、考核、评价和培训机制,促进业主大会依法履行职责。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工作,支持业主大会成立、协助业主大会规范运作。各区县要加大对阻挠业主大会建设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查处力度,对不配合、不支持业主大会组建和规范运作的物业企业,将逐步清出北京市场。 (记者 孙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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