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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目击车祸抄下车号 民警赞举手之劳该推广

2011年12月22日 16:03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见义勇为,不一定非得是以身涉险,帮忙抄下一个车牌号码、打一个电话,也是一种见义勇为。12月20日下午,江西来沪的黄先生骑电瓶车在剑川路沧源路附近,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腿遭碾压,肇事车辆却扬长而去。所幸,一名过路快递员记下了肇事车辆牌号。“‘举手之劳’、‘技术性’的见义勇为值得推广。”昨天(21日),有民警在新民网上海滩微博上呼吁。

  小轿车轧人逃逸

  昨天下午,记者找到了当事人黄先生。他说,12日下午3时许,他骑电瓶车沿剑川路由西向东行驶,经沧源路以东剑川路818弄弄口,突然瞥见一辆黑色轿车窜出。由于刹车太急,黄先生连人带车摔倒在马路上。没想到那辆轿车没有避开,从横卧的电瓶车后轮轧过。黄先生左脚被卡在电瓶车下,一并被轧。轿车又从电瓶车前轮碾过,毫不停留,小拐到剑川路上,扬长而去。

  经医院检查,黄先生左腿小腿部位有挤压伤,肿胀明显,还破了不少皮,所幸没有骨折。电瓶车则被轧变形。

  快递员抄下车号

  就在黄先生为找不到肇事者而郁闷时,昨天他接到交警大队事故科通知:已找到相关人员。他不知道肇事车是怎么“落网”的。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肇事车辆被锁定主要归功于一名热心人的举报。事发时,一名30多岁的快递员正好驾驶电瓶车经过此地,目睹了车祸,急忙驾车去追,但没追上。眼见肇事车辆越驶越远,他立即拿出纸笔记下车号。在剑川路沪闵路口,他找到一名交通协管员,说明原委,递上抄有车牌号的纸条,随后未留姓名和联系方式就离去了。

  举手之劳帮到人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事后警方根据有关机动车辆登记信息,找到了肇事车辆的车主。车主称,当时是其家人在驾驶。据其称,肇事者在驾车过程中未察觉撞人,因此“不告而别”。目前,双方的赔偿协商工作还在进行中。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快递员那张纸条“为我们查找肇事车提供了线索,谢谢你好心人”。民警说,监控探头不能覆盖街头每一寸,一些交通事故、突发意外、街头盗窃、民事纠纷等因缺少目击者,处理起来有许多困难。因此,一个对现场状况的清晰记忆、一句帮忙的话、一串暗中记下的号码、一个报警电话,都十分重要。  (记者 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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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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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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