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协委员建议:民办养老机构财政应予补贴
2012年01月16日 18:0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广东养老床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省政协委员建议:
民办养老机构财政应予补贴
广东目前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1080万人,到2015年还需增加20万张养老床位。省政协委员梁少贞建议由省财政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解决养老机构“一床难求”问题。
据称,截至2011年3月,全省仅有各类养老机构2561家,养老床位约11.18万张,收养老年人约7.44万人,养老床位仅占老年人口的1.1%,低于全国1.6%的平均水平,如要达到2015年“比例提升至3%”的目标,必须再增加20万张床位。
梁少贞建议:“应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资助制度,资助日间老年照料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和购买服务,对于街道(镇)、社区(村)在本辖区内开办的日间照料中心、主要服务老年人的助餐点,根据规模大小、服务质量、服务人数,每年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对于各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每年给予经费补贴;对评估合格的各类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给予一次性的奖励。”
另外,采取“公建民营”管理模式,将公办养老机构的经营管理权以承包等方式转交给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建立了政府监督、市场运作的运行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模式,委托或资助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民间组织,为政府保障的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提供养老服务,为社区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日间照料等服务。(记者王普 薛江华 张小磊)
【编辑:张志刚】
专题:聚焦2012年地方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