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人士微博发起“春节回家顺风车”活动
公益人士微博发起“春节回家顺风车”活动
是否收费风险如何分担仍是绕不过去的难题
每年的春节,回家、火车票等都是绕不开的话题。一票难求,回家难成了很多游子的心病。为了解决春运期间买票难,回家难的困境,品牌中国产业联盟秘书长王永联合赵普、郎永淳、陈伟鸿、邓飞4位长期致力于公益事业的媒体人士一道在新浪微博上发起了“春节回家顺风车”活动,倡议准备开车回家的车主通过微博发布空位信息,搭载同路人一起回家。为了保障顺风车的安全、顺利,主办方还聘请法律顾问起草了《搭乘协议》,与保险公司合作向车主方赠送“志愿者关爱计划”保险。
据主办发负责人马晓晨介绍,截至1月13日下午,已经有将近1000人在新浪微博上参与了活动,协议书被下载了450次,有约100位车主提供了“顺风车”服务信息,大约200人发布了搭载需求信息。
怎样顺利搭上顺风车
家住北京市昌平区的安先生通过发起人王永的微博了解到了“春节顺风车”活动,并将春节的出行计划发到了微博上。春节期间他和妻子准备到安徽旅游,车上还有3个空位。他表示,自己看着周围的同事买火车票都很费劲,自己的举手之劳或许就能帮助回不了家的人,便参与了活动。
发起人之一陈伟鸿说:“回家过年是大家最简单的愿望,希望更多的顺风车开在回家的路上,成为社会大善的起点。”
很多网友对活动表示了支持和称赞,但也有人提出了担忧:“万一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了,责任如何界定?”“这样的顺风车会不会被钓鱼?”“出发点不错,可万一搭车人有歹意怎么办?
为了保证活动的安全,发起人特别邀请法律顾问起草了《“春节回家顺风车”搭乘协议》并提供法律咨询,阳光保险集团为活动提供了2012份“志愿者关爱计划”保险,每份保险的价值为50万元。
本次活动的法律顾问,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岳屾山律师为活动起草了协议书模板,参加活动的车主和搭车方可通过新浪微博“春节回家顺风车”的页面下载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双方的身份信息、搭车路线和时间、搭车方式、车况、责任以及义务等内容。其中,协议书“搭车方式”一栏里写道“由于本次活动系公益性质,是为了方便群众春节回家,倡导绿色出行,因此甲方不以营利为目的,免费搭载乙方出行。”
主办方负责人马晓晨告诉记者,活动的双方当事人签订搭车协议后,只要将签好的协议书发送至活动指定的邮箱,收到自动回复保险便可生效了。至于保险的范围是否可以涵盖到车主可能对搭车人造成的伤害,主办方还在就该问题与保险公司协商。“我们希望能扩大保险的涵盖范围,尽可能多地降低此次活动的风险”马晓晨说。
顺风车可以收费吗
有网友提问道:“不以营利为目的,免费搭载乙方出行。可以均摊油费高速费不?”此次活动的法律顾问表示,最好不要出现交易,否则有非法营运的嫌疑。
岳屾山律师介绍,活动原则上提倡车主方免费搭载,但双方也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承担费用,但最好不要有现金交易,否则可能会涉嫌非法营运。如出现交通事故,在车主方没有违章行为的情况下双方各负其责。若车主方违反交通法规而发生意外事故,应根据有关交通法规及保险条例处理,因不可抗力造成双方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民商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叶林教授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偶尔搭一次顺风车双方平摊费用,并不以此为业的情况是不构成非法营运的。叶林认为,只要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协商并且协议内容不违法,那么无所谓双方责任的轻重协议都可以成立。一般情况下,如果车主由于违章或者驾驶习惯不好等问题导致了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当然如果是义务搭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现在看来,顺风车是搭车方的单纯受益行为,车主不仅免费提供服务,还得承担一定的风险。
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还增加了风险的车主愿意参加吗?郎永淳说:“道德并不是利益杠杆可以调整的问题。”赵普甚至义愤填膺地表示:“本来就有那么多混蛋,我们没法要求他们也来做好事。”
发起人王永已经开了14年的顺风车,搭载过1万多人次,在此期间他交了朋友也遭受过质疑。开着奔驰,还那么热心地搭载别人,有人怀疑他的目的不纯甚至向他泼过水砸过馒头,尽管深知开顺风车压力大、风险也大,但王永一直坚持。
已报名参加顺风车活动的安先生说:“我想得很简单,但妻子有些担心,我劝她说很多事情往好的方向想就是好的。”至于费用,他不需要搭车的人承担。“这是顺风车和拼车的区别。”
但安先生也表示,但如果别人主动愿意分担部分费用的话他也不会拒绝,“但我不会刻意地找借口要求他承担费用。”安先生觉得,王永等人发起的活动中,提供的法律协议把丑话说在了前面,让大家都心知肚明,避免把好事变成坏事,活动办得挺好。
正如郎永淳所说:“希望顺风车能给人打开信任之门、温暖之门和安全之门。”(实习生 张蕾 本报记者 王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