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决定对鄱阳湖地区填湖围湖开发等综合整治
新华社“新华视点”专栏今年1月4日播发了《填湖开发,谁制造了最大淡水湖之“殇”?》稿件,对鄱阳湖地区日益增多的填湖围湖开发现象,尤其是对一些湖区兴建商品楼和别墅问题进行了披露。日前,江西省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鄱阳湖综合整治。
新华视点报道不仅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同时还引起了中央领导和江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1月16日,江西省政府下属了《关于开展鄱阳湖综合整治坚决保护“一湖清水”的意见》,1月19日,又专门召开鄱阳湖综合整治动员大会,部署重点开展打击非法填湖、酷渔滥捕、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猎杀候鸟等五个专项整治行动。
鄱阳湖是国际上重要的湿地、候鸟越冬地,对长江中下游地区生态安全、粮食安全、用水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乃至全球生态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
江西省调查认为,鄱阳湖沿湖一些地方政府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违法违规填湖、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威胁鄱阳湖生态,也给湖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据介绍,2010年,有关部门在鄱阳湖监测到的鱼类种数为74种,较此前有记录的133种减少了59种,河豚、鳗鲡、鲥鱼等则成为濒危物种。
江西省常务副省长凌成兴表示,在鄱阳湖综合整治中,将狠抓三个落实,一是落实禁止违法违规填湖围湖的行为,二是落实纠正已违法违规填湖围湖的行为,三是落实建立保护鄱阳湖良好生态长效机制的行为。
为期一年的综合整治,江西省要求沿湖各地依法清理鄱阳湖水域内影响湖泊生态、景观和行洪安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依法清理鄱阳湖水域内质量无保障、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涉水建筑物、构筑物;有效清理鄱阳湖水域内废弃桥梁围堰、松木桩及湖床内的沉船、弃土弃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填湖行为,对正在围垦湖区的一律停止,对已填埋的湖泊能恢复的要恢复原状。
江西省副省长姚木根表示,江西省计划用一到两年时间,使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达到“三稳两增”的目标,即水质稳定在三类以上,湿地面积保持稳定,生物多样性保持稳定,珍稀濒危动物的数量有所增加,湿地生态功能有所增加。(“新华视点”记者王运才 郭远明 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