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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务部门就“农药废渣盐”有关报道作出回应

2012年02月01日 08:53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参与互动(0)

  江苏盐务部门就“农药废渣盐”有关报道作出回应

  近日,有媒体报道“镇江海天盐化公司制售‘农药废渣盐’14000吨,流入12个省市盐业市场”,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昨日,记者走访省及镇江市盐务部门,省、市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就“农药废渣盐”有关报道作出回应。

  据盐务部门反映,工业用盐与食用盐有着不同生产标准和监管办法。镇江海天盐化公司是2010年1月经镇江新区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化工原料生产经营企业。经调查了解,该公司以工业副产品氯化钠湿品为原料,加工成工业盐对外销售,共销售工业盐1.4万吨,销售联单开出的货物名称为元明粉等化工原料。但是,安徽阜阳地区的个别不法商贩将该公司销售的部分工业盐冒充食用盐流入市场,被当地有关部门查获。

  安徽阜阳案件发生后,我省有关部门即对所谓的“农药废渣盐”情况进行了彻查。经与其他省份联系,对镇江海天盐化公司销往其他省市的工业用盐去向进行排查,尚未发现流入食用盐市场。2011年9月,省市有关部门对该公司经营销售手续不全的问题进行了立案侦查。为进一步加强盐业市场管理,省盐务部门会同公安、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对我省食盐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小型食品加工用盐企业等环节进行重点排查。目前,我省盐业执法部门正在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全面加强食盐市场监管。

  长期以来,全省盐务部门不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确保了食盐市场稳定健康有序供应。今年1月份,通过对食盐生产流通环节的监测,结果显示全省食盐合格率达100%。盐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到正规商超市场购买食盐,不要到流动商贩等经营者手中购买食盐。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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