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lab闆风數绔瀉pp瀹樼綉 | lol鐢电珵闆风珵鎶骞冲彴 |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字号:

山西太原环保系统不见义勇为等不当行为将被问责

2012年02月21日 23: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太原2月21日电 (任丽娜)21日,山西省太原市环保局传来消息称,今后环保系统工作人员损害服务对象利益、影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不实施见义勇为等13类69种行为将被问责。问责方式从效能告诫直至通报批评、调离岗位或免职。

  为规范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创优当地经济发展环境,太原市环保局日前出台《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国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暂行办法》。问责情形主要从执行公务、推进工作不力;违反政务公开规定;公文管理不合规定;疏于内部管理;违反效能建设、道德行为失范等13个类型着手。

  《办法》明确,在监督、执法、检查过程中,如果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纠正;出现拖延不办、故意刁难申请人的;以及违反规定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都将被问责。

  此外,记者注意到,《办法》还对环保工作人员道德行为失范进行问责,如造谣生事、搬弄是非、影响团结的;在公共场所衣冠不整洁、经规劝不改正的;能够救助而不实施救助、能够见义勇为,而不实施见义勇为的;都将进行问责。

  除对个人不当行为进行问责外,各部门一年内被问责2次以上或者工作人员一年内被问责5人次以上的,对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问责。(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