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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红会公车违章反质问媒体 道歉称系新人闹误会

2012年02月23日 18:20 来源:郑州晚报 参与互动(0)

  河南省红十字会就“质疑”表达歉意

  “质疑”者为新到办公室人员,因不了解情况而产生误会

  为加强我市的交通管理工作,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软实力,特别是提升郑州作为省会城市的知名度、美誉度,进而助推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本报与市畅通办、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建委、市文明办、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公交总公司、市客运管理处等部门联合开设曝光台,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公务车、渣土车、水泥罐车、公交车、出租车、机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电动三轮车是此次曝光的重点。

  集中曝光。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本报每天开辟专版,集中曝光各职能部门提供的交通违法信息和记者、市民在街头抓拍到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让违法者在社会公众面前无处遁形。

  记者回访。违法车辆曝光后,记者将对其所在单位或管理部门进行跟进回访,了解其对违法车辆和司机的处理情况。通过曝光一个违法行为影响一个单位和一个群体,起到以点带面的教育作用。

  定期追访。市畅通办、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和本报将曝光的机动车和其单位纳入重点关注名单,定期对该车及所属单位的车辆使用情况进行追访和暗访,让违法不再,让文明持久。

  交通违法治理联合报道组联系电话67655688,传真67655766,电子信箱67659999@163.com">67659999@163.com。您有什么建议、意见或者抓拍到了违法行为都可以向我们反映,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跟您联系。交通违法治理联合报道组

  就违章车辆送来书面回复

  昨日下午,河南省红十字会给本报送来回复(原文如下):

  交通违法治理联合报道组:

  感谢你们和社会各界对红十字会的重视、关心、支持和监督,2月21日郑州晚报违章车辆曝光台曝光的豫A898U7牌照车辆是我会公务用车。对贵报道组关于我会违章车辆的报道,会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车辆违章情况、研究加强车辆管理措施,作出如下处理:一是对违章司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停车一周进行反省,要求其做出深刻书面检查;二是组织全体驾驶员深入学习《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体人员以此为戒,切实增强文明行车和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再次感谢和欢迎贵报道组对红十字会的重视、关心、支持和帮助。

  河南省红十字会办公室

  2012年2月22日

  附:豫A898U7本田雅阁的其他违法记录

  2011年10月18日14点35分,在河南省新密市文峰路不按规定停车;2011年11月7日3点18分,在上蔡县蔡都大道与秦相路信号路口不按规定行驶;2011年12月28日16点18分,在经三路(纬五路至纬四路)信号路口不按规定行驶;2012年2月6日8点,在花园路(北环路至广电路)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就“质疑”到本报表达歉意

  昨日15时,河南省红十字会办公室负责人董女士,携带着该单位的正式书面回复,赶到本报社就车牌为豫A898U7本田雅阁违章一事说明情况,态度诚恳地就“质疑”表达歉意。董女士说,昨日上午,中国红十字总会已关注此事,要求河南省红十字会处理好,给媒体及公众一个结果,单位领导对此事也十分重视,专门开会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据了解,“质疑”本报的工作人员刚到办公室不久,没有经验,对违章车辆等都不太了解,才产生了误会。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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