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交警工作中因“言语错误”被离岗培训
中新网成都2月23日电(刘忠俊)记者23日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该局一分局三大队副大队长吴宇同因在处理李某驾驶川AXV**7银色小客车在路口违法临时停车的过程中,因态度生硬,言语错误,相关部门对其作出离岗培训的处理决定。
据了解,2012年1月15日下午16:10分左右,一辆闪烁应急灯牌照号为川AXV**7的银色小客车将车停放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利民巷与浆洗街交叉路口非机动车道与公交车道交界处压线怠速停放,严重影响由利民巷向浆洗街右转弯车辆及非机动车正常通行。
正在该路段带班巡逻的成都交警一分局三大队副大队长吴宇同发现后上前询问原因,川AXV**7驾驶员李某说车辆有异响。吴宇同对其告知,车辆有故障应熄火后,将车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检查,并在车后50米以外处明显位置放置警示三角架。驾驶员仍拒绝将机动车驶离,也拒绝熄火后将机动车推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当民警按规定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驾驶员李某先说没有驾驶证,后面又称自己没带驾驶证,拒绝出示。民警摄像取证后要求其下车接受检查。驾驶员才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民警现场给驾驶员开具违法通知书,告知其15日内到交警一分局接受调查处理,并未对其现场进行处罚。驾驶员收到通知书后,在车里继续等待。几分钟后,接到身后写字楼下来一中年男子的一个包裹后,自行驾车离开。
随后,李某来到成都交警一分局递交行政复议,因民警现场只是开据了“违法通知书”此违法行为进入调查程序,尚未进行任何行政处罚。所以“行政复议”事项不成立。李某在与吴宇同对话中进行了录音并放到网上,录音中吴宇同说:“这里不是西方,西方的警察是吃纳税人的钱的,纳税人养警察,我告诉你,东方的警察,我也是纳税人,我也交税。‘我们的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和纳税人交的钱是两个概念,纳税人交的钱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帖子出现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展开调查,并作出以上处理决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