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地震灾区实现“户户有就业”
“5·12”汶川特大地震后,四川将促进灾区群众就业摆在最突出的位置,通过实施就业援助、加强培训、促进转移就业、因地制宜提供就业服务等方式,已全面实现了“户户有就业”的目标任务,动态消除了“零就业家庭”。
通过发展经济拉动就业、落实政策促进就业、提供服务帮助就业,四川地震灾区2011年新增城镇就业20万人。其中,将灾区残疾人、因灾失地农民等作为实现灾区“户户有就业”目标的关键对象,2011年共通过公益性岗位新安置4.3万名群众就业,帮助重灾区4322户城乡“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
记者从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仅去年1年,四川地震灾区共组织了19万名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使其适应新的用工需求。同时,加强与对口支援省(市)联系,开展对口劳务合作,依托灾区产业发展、援建省(市)工业园区等,吸纳劳动者就地就业,近一年时间地震重灾区新转移农村劳动力近百万人。
在保障地震灾区群众“收入有来源”之外,四川将扶持创业作为帮助群众增加收入的重要手段。四川在灾区将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并通过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缴纳社保费、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措施,2011年共帮助1.3万名灾区群众实现自主创业和组织起来就业。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统计显示,受灾区(市)、县去年共筹集创业补助资金1459万元为实现自主创业的灾区群众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记者许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