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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捕杀疑似伤人野狼遭质疑

2012年03月27日 16:5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近期,山东枣庄部分地区因屡屡遭遇狼伤人事件而备受社会关注,当地成功猎杀一只野狼后引发关于受保护野生动物伤人后是否该网开一面的争论。在随后捕杀行动中,被捕的第二只“狼”实为宠物狗的疑云,让枣庄的“狼患”风波持续发酵。

  狼从何而来?是狼还是狗?

  继3月19日捕杀第一只狼后,23日,山东枣庄民警又捕获了一只“狼”,并把它送到滕州市人民公园动物园安置。

  在狼伤人并被猎杀、捕获事件发生后,紧跟热点的有关媒体专门请野生动物专家根据录像对第二只“狼”进行鉴定,结果认为这是一只“狼”。

  然而,不久一位王姓男子在网上发帖称所谓的“母狼”其实是自己家5岁的哈士奇宠物狗,性格温顺,是不慎从家中跑出的。

  记者随后联系这位男子,他说,看到自己的狗被当成狼,还上了新闻,感到很气愤。王先生随后联系动物园,看能否把狗领回来。动物园人员承认把狗当成了狼误捉,却不肯归还,理由是没有证据证明这只狗的主人是谁。如果想认领得先到公安局去开证明。王先生到了公安局后,又被支到了林业局。看到有关部门来回推诿,王先生说他感到很气愤,一度不想要自己的狗了。

  王先生又觉得这场“指狼为狗”的乌龙事件不是小事,甚至影响枣庄的形象,所以犹豫是不是还要认领自己的狗。26日,王先生再次向记者表示,经过跟动物园的多次交涉,动物园又称,是狼是狗还要经相关专家鉴定。

  26日,相关专家到枣庄现场鉴定,得出结论是,这是一条哈士奇狗。

  对于第一只狼,枣庄市林业局森保站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确定是一只狼,从爪子的指甲来看,磨损得非常厉害;此外,4只爪的脚垫比较硬、厚实,这是长期在山上运动造成的,由此判断这是一只野生狼。

  他分析,枣庄没有大森林,不具备狼群生存的条件。具体这只狼是从哪里流窜至枣庄的,目前仍难以断定。

  对于第二只“狼”,当地官方否认此前给出过确定说法,相关“是狼”“是狗”的认定都不是官方声音,而是民间自发鉴定的结论。枣庄市表示,目前正在组织专家进行权威鉴定,结果将会尽快公布。

  捕杀野狼该不该?

  此前一段时间,枣庄山亭区北庄镇、薛城区邹坞镇、市中区齐村镇、滕州市柴胡店镇相继发生了5起疑似狼伤人事件,造成2死5伤。随后,滕州市民警在3月19日成功捕杀一只灰色的狼。

  枣庄市“直接击毙”的做法在社会上引发了热议。由于狼是重点保护动物,因此有不少社会人士反对将狼击毙,认为应麻醉后活捉。

  也有声音持反对意见,有评论认为:“人杀人尚可杀,何况是狼杀人?如果人无缘无故地捕杀狼确实不该,但如果狼对人形成了威胁,并且已经造成了伤亡,捕杀是合适的选择。”

  枣庄市林业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狼虽然是省重点保护动物,但是保护级别低,只要是狼的出现威胁到了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场击毙的行为可以理解,并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据了解,“狼患”出现后,在当地引发了一定程度的恐慌。一些家长开始接送孩子上学,早晚不让孩子出门,白天出去也由大人陪伴。

  枣庄市有关部门告诉记者,当地正积极组织森林公安和林场职工、护林员与当地群众一起搞起巡查,现在正值野狼繁殖季节,活动频繁,巡查时发现野狼可使用麻醉枪或人工诱捕收网,尽量避免猎杀,防治其他野狼报复。

  狼患为何成为“人忧”?

  目前,有关枣庄狼患的报道仍然在继续,而有关狼与狗的争论也没有平息。当地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地积极为群众解决狼患问题,但社会关注度大了“让他们非常被动”。

  山东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忠武分析认为,枣庄狼患之所以能成为社会热点,一是这件事和人与动物的关系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部分地区生态恢复以及社会动物保护观念的增强,时常出现一些野生动物破坏庄稼的事件,尤其以野猪破坏庄稼为多。在枣庄狼患事件中,狼直接伤了人,更能引发人们的关注,进而引发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

  二是权威声音滞后。分清是狗还是狼,对专家来说应该不是难事,如果枣庄市相关部门能及时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及时公布鉴定结论,枣庄狼患不至于过度发酵成“人忧”。

  据了解,枣庄市相关区(市)已组织林业、公安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打狼队,携带枪支和棍棒,分组行动,翻深山,入老林,继续搜寻狼的踪迹,防止再有狼伤人事件的发生。相关学校也加高了院墙,学校老师组成巡逻队,加强防范,确保学生安全。(记者娄辰、刘宝森)

【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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