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狼是狗”与“是狼是人”
3月19日,一只狼在袭击了山东滕州市柴胡店镇两名村民致一死一伤后,被当地警方击毙。旋即,滕州警方又活捉了一只,某个动物学教授分析认为这是“野狼”。话音未落,有个看了公布的“野狼”照片的网友说话了:那是他家走失了的哈士奇宠物犬。有趣的是,该专家再去鉴定,推导前言,来了个自我否定,认为果然是狗。一时间,“是狼是狗”成了大众娱乐的一个项目。
由现实中的“是狼是狗”,先想起故纸堆中的一个相关笑话。说某尚书和某侍郎在外面聊天,一条狗跑了过去,尚书灵机一动,故意发问:“是狼是狗?”是狼,谐侍郎,其意自明。侍郎将计就计,玩笑反开,答:“尾下垂是狼,上竖是狗。”上竖,谐尚书。尚书弄巧成拙,倘用几十年前一句烂熟了的话表述,叫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有人把这里的“侍郎”附会到了能言善辩的纪晓岚头上,倒是存在这种可能。检索纪氏年谱,乾隆五十年(1785年),乾清宫开千叟宴,62岁的纪晓岚正以“兵部侍郎”的身份赴宴,他还留下了《乙巳正月预千叟宴恭纪八首》。不管其中的“当事人”是谁吧,这笑话实际上教给大家一个关于“是狼是狗”的简单辨别方法,大约像“日暮胭脂红,不雨就起风”一类的天气民谚一样,算是实用。
当然了,任何民谚的概括都属于经验之谈,未必十分精确。况且,有些狗,尾巴的确向上团成一个圈,有些却像狼一样下垂而不上竖。山东方面在向那第一只也许如假包换的真狼开枪之前,有其生命最后时刻亡命奔跑的电视画面,我看了,因为脑袋里有那笑话的铺垫,所以盯着它的尾巴着实想象了一阵,觉得好像跟狗跑起来也没什么区别。大凡前提倘是逃命,狼和狗采用的方式方法可能都差不多吧。其实,连根本没有尾巴的人——坏人或者帝国主义者——没有达到目的,几十年前用得烂熟的另一句话,往往也是说“夹着尾巴逃走了”。就是现在,“夹着尾巴做人”的处世之道某种程度上仍然是我们文化中的一条金科玉律。这些年来,对落马官员言行的前后对比,全社会又有了“两面人”的共识。说句不中听的,屡屡事后诸葛亮,表明我们根本没有记性可言。因为无论是鉴定自然界的“是狼是狗”,还是鉴定社会领域的“是狼是人”,都没有成为学问的道理。虽然此番有人献计说“狼的眼睛是倾斜向上近45度角,哈士奇眼睛带圈呈双眼皮”,貌似学问;而某个落马官员之前的行为“具有很大的欺骗性”,也貌似学问。
狼这东西,远离我们的生活好多年了,忽地却像胡汉三一样“回来了”,把我们的专家闹了个措手不及,专家的作为能否被理解,要交给公众评判。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如今太多领域的太多专家动辄给出太多草率的结论,已经虱子多了不咬人了,至于哪个领域出了“突发事件”,颇有存心要令哪个领域的专家出乖露丑的态势。客观上,这是一个要求人人自身练就慧眼的时代,购买任何一件商品,举手投足,我们不是都被告知要注意什么什么吗?倘有“鱼目混珠”的哈士奇不幸被击毙了,至多有人抗议有关方面毫无“兽道主义”,极端的可能会对哈士奇下跪请罪。然比较而言,我们在社会学层面对“是狼是人”的鉴定,比明晰“是狼是狗”要重要得多,因为前者搞不清楚,会给国家、社会、民族带来深重灾难。 潮 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