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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每日电讯:不要助推和参与网络暴力

2012年03月30日 17:57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参与互动(0)

  近日,两位当红明星的私人纠纷,引发双方粉丝在微博上的持续口水战。期间,一位女星疑似因为参与其中而“躺着中枪”,遭到众多网友翻旧账的围攻谩骂,最终黯然删除微博躲灾避祸。随后,一些同情她的大腕纷纷挺身而出,谴责网络围攻是一种群体暴力。

  从章子怡“诈捐门”引发的网民讨伐,到方舟子和韩寒的隔空对战,再到近期沸沸扬扬的“甄赵纠纷”,有社会影响力的名人粉丝,借助新兴媒体的平台,屡屡挑起事端,严重污染了网络公共空间,也拉低了公共交流的底线。

  “施暴者”骂得酣畅淋漓,围观者看得兴味盎然,网络发言的即时性和广场效应,让平时温文尔雅的人,可能变得暴戾和粗俗,曝光隐私、辱骂恐吓等网络暴力升级,已成为网络公害。

  虽然出现在前台的大多是公众人物,在享受知名度带来的好处同时,也应该承受更多的压力。但是,面对来自不明方向的持续恶意攻击,也能将一个人击垮。内心再强大的人,也会显得无助和无奈。坚强如凤姐,也坦言曾因为网民的一些过激言论而多次落泪。

  俗话说,唾沫星子淹死人。网络暴力频现,表明在人人都可以成为传播者的条件下,不少人还不能善用这种表达渠道,不是培植呵护理性的公共表达空间,而是任由网上表达环境向下滑落。

  从法律上讲,网络暴力行为可能涉及名誉侵权,对此法律已经做出规范,但面对不特定的网友和“法不责众”的局面,作为“受害人”往往因取证困难而无法维权,也不知道向谁维权,脆弱的只能暗自垂泪,独自疗伤。即使最后证明这种围观和攻击是错的,有人受到了伤害和委屈,也很难找出谁该负责,找不到人为此道歉或反思。于是,无论直接受害人还是兴奋的围观者,最终都成了网络暴力的受害者。广场效应下的暴力围观,除了别有用心的炒作者,没有人能因此受益。

  作为新媒体环境下的传播者,如何正确使用自己的话语权,避免成为网络暴力的参与者,能够检验网民的媒介素养和公共责任。

  作为传播链条中的一环,网民对某一事件的公开发言评价,都会对他人和社会产生一定影响。如果放任自己滑向网络暴力,轻者污染公共传播环境,重者则可能触犯法律。

  一个负责任的传播者,在围观热点事件时,在点击鼠标准备发言时,最好稍为克制自己的表达冲动,提醒自己停顿一下想一想,先对事件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和判断,尽量在分辨真假和是非后再发言。在表达上,避免使用激烈的侮辱性的言辞。不要成为谣言传播的接棒者,不要成为网络暴力的参与者。

  同时,网络传播也要抛弃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认为虚拟空间的言论是“绝对自由”的,可以随意吐痰丢垃圾。其实,在这个一夜即可爆红的时代,贪图一时之快而不顾责任和底线,即使不是因触犯法律被追责,下次成为网络暴力众矢之的的,也可能就是你自己。(黄燕华)

【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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