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感叹墓地价格疯涨 公墓使用期限引质疑
2012年04月01日 08:59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这是一处家族式墓地,占地12平米,售价12万元以上。见习记者 何泉峰 摄
未来几年,将有越来越多的人收到“墓穴欠费通知”,因为墓地的使用期限只有20年。
针对公墓20年产权的问题,济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国内尚不存在永久性公墓,公墓不具有产权。根据《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使用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过了20年之后,购买公墓的市民可以续费,以当初购买公墓费用的6%交给公墓单位,可再续租20年。
墓地价格年年上涨,买个公墓还有使用期限,老百姓直言“死不起”,那墓地价格是否由政府主管部门制定?
据青岛市民政局社会事务与地名规划处处长郭可凰介绍,墓地价格没有全国性的规定,完全跟着市场走,由销售方根据地理位置、交通、地价等因素来进行价格定位。政府只是规定不允许建宗族墓、豪华墓,具体价格没有监管。
郭可凰说,政府不允许炒作墓地,一般购买墓地都需要其亲属或代理人向殡仪馆获取《火化证明》,亲属或代理人为逝者购买墓穴,须携带逝者的《火化证明》原件,去公墓办理相关购墓手续。
专家认为,政府应作出更多的价格干预,出台相关政策,抑制墓价的非正常性增长。(记者 赵波 陈之焕 见习记者 何泉峰 汪泷)
【编辑:阚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