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富先老制约经济发展 专家建议提劳动年龄上限
“老龄化与健康”成为今年4月7日世界卫生日的主题。
面对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全球现象,有专家认为中国是在尚未实现现代化、经济还不发达的情况下提前进入老龄社会,即“未富先老”;养老服务体系滞后于养老服务需求,是“未备先老”。中国应当如何积极应对?《法制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老年科学研究会会长熊必俊。
据介绍,当65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从7%上升到14%,就标志着从“老龄化社会”过渡到了“老龄社会”。完成这一过程,法国用了100多年,而巴西、中国、日本、智利等国只用25年左右。
对此,熊必俊说,从联合国人口基金统计结果来看,人口老龄化主要是两个原因,一是人口出生率下降,二是人类更加长寿。中国也是如此。预测到2015年,我国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可能上升到15.2%,而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到66.0%。总供养比上升到51.6%,将面临“人口红利”(指劳动年龄人口比重高于66.6%,总供养比低于50%)之窗即将关闭的挑战。
对到2015年中国一对年轻夫妇要供养双方父母4个老人的普遍现象,熊必俊认为,经济发展,收入增加,供养能力提高,可以提高老龄化的承受能力。同时随着老年人健康水平的提高,延长预期寿命,可增加劳动力资源。当然还包括提高全民素质,弥补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减少的不足;提高劳动年龄上限,通过立法,延长“人口红利”期。
熊必俊说,劳动年龄人口的年龄界限不是永久不变的,确定劳动年龄范围的主要依据是人口资源状况、社会生产力发展对劳动力数量和质量的要求、人口预期寿命和科学教育发展水平。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口素质提高和预期寿命延长,需要而且有可能相应提高劳动年龄上限,使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保持在有利于社会经济和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水平上。
他说,我国“十二五”规划将人均预期寿命提高1岁作为重要发展目标。如果我们随着预期寿命提高,把劳动年龄上限从“十二五”规划起每个“五年规划”提高1岁,到2035年提高到64岁,届时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从58.1%上升到71.5%,增加7.1个百分点,总供养比也会从72.2%下降到53.3%,使“人口红利”延长到2030年以后。(记者胡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