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车改革实行“四不准”
2012年04月21日 19:44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浙江省温州市公车改革实行“四不准”,杜绝“补贴照领、公车照坐”的现象。
4月13日起,温州市正式启动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改主要方案是“近程货币化补贴,远程市场化租车”。
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金彪日前明确提出公车改革“四不准”:不准借用或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不准接受企业捐赠车辆,不准对外出租或出借执法执勤用车,不准将执法执勤用车用于上下班或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温州市车改涉及106个机关单位、207个事业单位,12000多人。根据车改方案,保留省管领导干部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共计300余辆,拍卖处置公务车辆达1400多辆。实行公车改革后,预计将比原来节省支出15%左右,公车拍卖处置将有1亿多元的一次性收益。各县(市、区)于6月底之前制定车改方案,12月前完成改革。
温州市车改近程用车取消使用公车后,实行货币化补贴的标准是,从正县实职到科员、办事员按职务层级分7档,每人每月最高补贴3100元,最低为300元。(张和平 黄忠)
【编辑:齐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