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车改革提出“四不准” 违纪违规将严查
近些年,公车问题渐成社会热议的焦点问题。公车泛滥和公车私用等现象,到底该如何治理?
温州近日召开全市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金彪提出:要严格执行市级机关车改有关纪律规定,不准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等“四不准”,即是“底线”也是“高压线”,要杜绝“补贴照领、公车照坐”现象。
车改后预计节省支出15%左右
去年10月18日起,温州进行市属国有企业公车改革,拍卖处置市属国有企业所有非生产经营性公务用车,现已车改完毕。
4月12日,温州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温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拍卖处置除省管领导干部用车、执法执勤用车以外的所有公务车辆。
这次车改将涉及105个机关单位、207个事业单位,涉改人员1.2万多人。
其中,除根据《意见》保留的300多辆公车,需拍卖处置的共1400多辆。
实行公车改革后,预计将比原来节省支出15%左右,而且公车拍卖处置还有一个多亿的一次性收益。
“四不准”是“高压线”
4月19日,温州召开了机关公车改革动员大会。陈金彪要求,各单位要不折不扣地将市级机关公车改革落实到位,努力闯出一条切合温州实际、富有温州特色的“车改新路”,达到公车改革的预期目标。
温州这次公车改革,基本思路是“近程货币化,远程市场化”。那么,实行车改后,如何杜绝“补贴照领、公车照坐”等现象?
陈金彪提出了“四不准”:不准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不准接受企业捐赠车辆;不准对外出租出借执法执勤用车;不准将执法执勤用车用于上下班或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这是‘底线’,也是‘高压线’。”
车改违纪违规行为要查处
温州方面还提出,要严控标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用车补贴相关工作,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坚决杜绝车补福利化;要严明纪律,加强车改办对车改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指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由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对违纪违规行为作出纠正、严肃查处,确保公车改革有效、稳妥地推进。
这次动员大会后,温州相关单位要根据车改实施意见,制订本部门本单位的车改方案,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单位内部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月30日之前,要将车改方案上报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车改小组要对各单位的车改方案进行审核,将于今年6月底完成此次车改。
各县(市、区)也要于6月底之前上报车改方案,12月前完成车改。(通讯员 黄忠 记者 解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