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次劳教三次判刑 一男子因盗窃十年内屡“入宫”
2012年04月23日 18: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盐城4月23日电 (谷华 通讯员 成正宜) 23日,江苏盐都区法院判处了一起盗窃案件,看似不经意的被告人,居然已经因盗窃行为四次被劳动教养,三次被判处刑罚,其“入宫”档案着实让人乍舌。
三十而立的韦某出生于农村,本应是成家立业的大好时期,但他非要走“非主流路线”,曾四次被劳动教养,两次被判处刑罚,2005年3月、2006年6月、2010年1月因盗窃被盐城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各一年,2009年11月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一年, 2004年7月、2008年1月因盗窃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十个月。这样的“入宫”经历,在般人看来无法接受,但刑满释放的韦某却未意识到这一点,于2012年2月又重抄旧业,一周之内盗窃三次电动车,最后一次被巡警当场抓获。
法院查明,韦某虽系精神发育迟滞(边缘状态)、人格障碍,但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鉴于韦某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故意犯罪,且应被判处有期徒刑,系累犯,应予从重处罚,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