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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白领挪用公款买奢侈品 不到1年6次出国游

2012年04月28日 15:33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一夜间,龙茗路漕宝路附近的人行道上冒出20多个红白帐篷;一时间,摊贩纷纷入驻,吆喝着做起生意。前天,读者贾先生投诉称,人行道上帐篷绵延几十米,现场管理混乱,严重阻碍通行。

  “马路摆摊有人管 这里交钱就搞定”

  昨天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20多个帐篷呈“L”形排开,将7米宽的人行道占去一半。由于沿街两边是商铺,门前还停着各种非机动车辆,一些帐篷把盲道拦腰截断,仅留出不足2米的空间供人行走,现场显得有些混乱。

  帐篷上统一印着“上海××展示”的招牌,并留有一名陈姓负责人的电话。各个帐篷内摆满地方特产、烟酒和保健品,一些市民骑着电瓶车直接冲上人行道,在摊位前驻足停留、讨价还价;另一些人见到人行道被占,则不得不绕道走上马路。

  摊主告诉记者,他们是展销会的“加盟商”,活动从4月27日开始,为期10天。“把钱交给陈老板就行了。”一名摊主透露,“我之前在马路上摆摊有人要管,这边有组织,摊位费又便宜,我就过来了。”

  “摆摊十天增人气 一路延伸没限制”

  “摊位占道经营,难道不影响沿街店铺的生意吗?”记者走访多家店铺,几名老板的答复让记者吃了一惊:“为了增加人气和商业氛围,是我们特意找人来摆摊的。”

  记者随即以摊主身份致电负责人“陈老板”,对方先是询问“卖什么的”,当记者称卖“山东大枣”时,“陈老板”既不询问货源,也不关心相关资质,立即答复:“可以,来吧!”他说,支付一笔加盟费,就可以在龙茗路上的帐篷里摆摊10天,水电煤都不用摊主操心。“马上五一节了,机不可失啊。”他进一步表示,摊位的数量没有限制,“可以一路延伸下去”。然而,当记者询问摆在人行道上的摊位是否合法、是否会被取缔时,“陈老板”显得有些不耐烦:“我们经过城管批准了,你如果诚心要摆,过来面谈。”随后挂断电话。

  “临时许可已发过”次日改称“未审批”

  前天,记者曾致电闵行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七宝分队。工作人员称:“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占人行道经营,这是批不下来的。”工作人员张先生到管辖该地区的“静安新城管理公司”了解情况后称,这些帐篷属于一家展会公司,这次的短期促销类商业行为是为“搞人气”,为周边商铺招揽生意,已发了临时许可,但他并不清楚展会的管理模式。面对市民投诉,张先生指出,如果摊位有违法占道、影响通行、污染环境等行为,随时会被下“逐客令”。

  然而,昨天下午,记者再次联系城管工作人员张先生,他却改口说,活动“未经审批”,他们这两天将跟踪处理此事。

  两天内截然不同的答复,让记者不禁产生了和市民一样的疑问:这个活动究竟有无审批?摊主为路边设摊支付“加盟费”究竟是否合法?人行道的首要“职责”是供人通行,广设摊位后谁来保障行人有一个方便、宽敞、整洁的行走空间呢?(实习生 李光宗 本报记者 左妍)

【编辑: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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