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布女商人吃空饷变身副县长细节 职务被免
中新网太原4月28日电 (胡健)山西吕梁文水县女商人15年未上班吃空饷,后竟变身副县长。28日,针对这一事件,山西吕梁市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免去王辉的副县长职务。并公布了王辉所涉四个问题的调查结果。
关于“15年吃空饷”问题
王辉于1990年9月由山西省教委分配到文水县民政局,1993年7月生育孩子,休产假到1993年12月。从1994年初至1996年底,县民政局原主要负责人根据1992年文水县《关于支持和鼓励党政机关干部、职工离岗创办、领办、帮办企业的暂行规定》,同意王辉照顾家庭的同时,负责文水县下曲镇石永村敬老院优抚对象工作、帮扶村办企业永红造纸厂。
从1997年1月至2003年1月,王辉未履行有关手续在外经商,未上班但领取工资共计27523元。从2003年2月至2007年8月,未领取工资,但一直保留了公职人员身份。2007年8月,开始上班并全额领取工资,但仍在企业有兼职。
关于任文水县副县长的问题
2010年初,吕梁市委决定对2007年换届时包括文水在内的五县(市、区)空缺的人大、政协副职进行补充。文水县政协领导班子缺1名非党干部。2010年3月,经民主推荐并考察,市委提名王辉为文水县政协副主席人选。
2010年4月8日,文水县召开政协七届四次会议,选举王辉为县政协副主席。选举前,县委召开了党员政协委员会议,要求党员委员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选举时,选举办法采取了赞成反对都要画圈的方式,座次安排隔排就坐,县政协、县委组织部、统战部的工作人员负责选举工作,没有采取“盯人”、“看紧”等妨碍委员表达个人意愿的行为。经向县委原主要负责同志了解,会前没有任何领导说过“如果王辉选不上,县委书记就别当了”;也没有讲过“选王辉就是选县委”的话。
2011年5月,吕梁市集中对所属13个县级党政班子进行全额定向民主推荐。根据民主推荐的情况和班子结构要求,同时考虑到中国农工民主党山西省委的推荐意见,吕梁市委在6月3日研究全市换届人选会议上,决定提名王辉由文水县政协副主席转任县政府副县长。2011年6月28日,文水县召开了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进行了选举。
按照程序,在县“两会”期间以及会前召开的预备会议、党员代表会议上,文水县委主要负责人强调,代表、委员要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实现市委人事安排意图。没有单独针对王辉个人去做工作。在选举过程中,未发现有违规行为。
时任县委书记否认有上级领导对他讲过“选不上王辉就免去其县委书记”,他本人在有关会议上也没有跟任何人讲过“哪个乡镇丢了票,出了问题就免去乡镇书记”的话。
关于经商办企业问题
1999年1月,王辉在文水县注册成立“山西省文水县雪恩铸造有限公司”,2007年1月更名为“山西雪恩农牧集团有限公司”,至同年9月均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07年9月,山西雪恩农牧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其丈夫王建中,王辉本人担任监事。
2010年3月,王辉不再担任山西雪恩农牧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一职,但仍任山西雪恩农牧集团有限公司下设四个子公司“山西雪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西雪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西雪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山西雪恩集团苍儿会旅行社有限公司”的监事至今。
关于恐吓电话问题
经向文水县民政局原局长席思彪、和林瑞,文水县原政协主席王志刚、文水县环保局纪检组长王新忠当面核实,与文水县政协常委朱丽彬电话核实,5人均称王辉事件报道后,没有人给他们送礼要求改口,也没有人给他们打电话要求改口。
经向文水县殡仪馆馆长王效忠和王辉的爱人王建中核实,王辉事件披露后,王辉的爱人王建中曾到家里找过他,并带着两箱礼品请求王效忠改口,王效忠当即拒收礼品,但没有收到过任何人的恐吓电话。
经公安等部门向文水县民政局原局长陈越明调查取证,网络4月20日晚23时反映王辉事件至4月23日上午8:23期间,没有任何恐吓电话给其及爱人打入。4月18日曾有一个广东电话打入陈越明爱人手机,经公安部门查证,该电话属于诈骗电话,与王辉及其丈夫无关。根据目前调查的情况,没有发现王辉及其丈夫存在指使别人打过恐吓电话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吕梁市委有关部门认为王辉违反了《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和第八十三条“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的规定,也违反了中办发[2004]13号文件《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和中组发[2004]2号《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精神。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吕梁市委提名免去其副县长职务,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对王辉的公务员身份予以辞退。
此外,文水县有关部门明知王辉长期在外经商办企业不上班,未能及时做出处理,并在一段时间内还发放工资是错误的,责成文水县人事部门收缴王辉不在工作岗位期间领取的工资,并对违规发放工资相关责任人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王辉工作调动及提拔调整职务过程中,有关地方和部门存在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省市有关方面还要对其责任人进行调查并做出处理。对媒体反映王辉的其他问题将进一步调查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