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出台"史上最细"公务接待标准 每人每餐最多60元
茅台五粮液、鱼翅燕窝鲍鱼、高档香烟……公款吃喝的奢侈浪费一直为人们所诟病。日前,浙江温州市委市政府下发的两份文件,对谁吃、在哪儿吃、怎么吃、怎么报、能吃多少、什么不能吃、怎么监督做出了详细规定。温州的这一公务接待标准,被称为“史上最细”。
据了解,温州市委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改革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三严四禁”,即严格执行工作餐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卡消费制度、严格执行公示报告制度;禁止午餐饮酒、禁止同城接待、禁止超规格接待、禁止经费超支。同时,下发《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详尽划定了公务接待的各条“红线”。
文件规定,凡是温州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全市范围内从事公务活动,确需在当地就餐的,就要遵守这一“细则”的约束。同时规定,陪餐人员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不得安排与此次公务活动无关的部门和人员陪同,更不得搞层层陪同。
文件规定,工作餐标准为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如果有单位食堂的,必须安排在食堂;如果没有食堂,或者食堂不具备接待条件,就在1~2家具备刷卡消费条件,已经在财政部门审核备案的定点饭店就餐。除在单位食堂就餐外,其他公务用餐都要实行刷卡消费。
文件明确指出,任何人不得擅自提高接待标准和规格,不得食用野生黄鱼、鲍鱼、鱼翅、辽参及其他高档菜肴,不得提供茅台、五粮液等高档酒、各类进口酒以及高档香烟。除外事、招商引资、主要节日庆典等重要公务活动外,其他公务活动期间,午餐一律不得饮酒和含酒精饮料。
温州市委市政府还特意制定了“对内报告、对外公示”的制度。规定各单位要每月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报告上月公务接待情况;而纪检监察机关在每季度向同级四套班子主要领导书面报告各地各单位公务接待的总体情况。公务接待情况要每月在单位政务公开栏或局域网上公开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