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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称媒体仍戴“有色眼镜”看女性 存偏见歧视

2012年08月20日 11:04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0)
  焦海洋作光明图片
焦海洋作 光明图片

  媒体仍戴着“有色眼镜”看女性

  “我们认为妇女能不能平等的获得资源和利用资源,是妇女地位的重要表征。”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谭琳教授在日前由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举办的“性别传播与社会发展”研讨会上如此表述。

  十七年前在北京召开的联合国世界妇女大会,把“妇女与媒介”确定为推动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十二个重大关切领域之一。我国政府制定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为妇女在新闻传播领域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条件和机会,使妇女广泛参与宣传媒体的管理、制作、教育、培训和研究,提高妇女对宣传媒体的占有程度。

  尽管如此,谭琳认为,现实中一些媒体社会性别意识比较淡漠,媒体的女性形象表达还存在着模式化的倾向,包括对女性的偏见和歧视的内容依然存在。与此同时,面向女性的媒介素养教育还在发展之中,女性对媒介的接触方式、依赖习惯和解读能力有待改善。

  性别之间的知识鸿沟依然存在

  谭琳近期在我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农民和地区发放了16000多份调查问卷,调查中国妇女社会地位。她们发现,在城乡男女两性上网的比例上,男性上过网的比例高于女性。对于新媒体技术的应用,女性内部的差异也是相当大的。农村女性现在只有10.8%的人上过网,比城市女性要低35.2个百分点。同时,在网络传播环境中,女性形象被比物化、被商业化,甚至被骚扰的情况屡屡存在。

  与谭琳调查研究相佐证的是,2011年国际妇女媒体基金会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全球新闻业管理层中,男性占据了四分之三的高级管理职位。教科文组织“全球媒介监测”项目2010年的数据显示,主流媒体中妇女出现的比例仅为24%。妇女即便被媒体表现,也与妇女在现实生活中的状态有着巨大偏差。媒体中“贤妻良母”和被观看、被物化的女性形象并存,歧视女性的话语比比皆是,不仅是对现实生活中性别不平等的反映,也强化着性别不平等。

  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通过对媒体广告中的女性形象分析发现,广告中的女性职业角色有51.6%为家庭妇女,而男性职业角色中科教文卫及领导管理者占47%。广告中女性出现的地点51.5%是在家庭,出现在工作场所的只占14.5%,而男性即使出现在家里,也多为娱乐(31%),做家务的只有5.3%。换言之,关于女人的内容仅仅局限于家庭、美容、健身、婚姻、性等传统女性角色的领域。女人依然是漂亮动人、注重外表、呵护家人、没有思想和独立意识的女人。

  女性媒介使用率为何低于男性

  “目前女性的媒介接触率和利用率均低于男性。”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女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琴忧心忡忡。经过多年的研究,她告诉记者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我国女性的整体经济地位要弱于男性,媒介的接触需要一定的经济物质条件,在一些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因为贫穷原因导致当地人民的媒介接触率不高的现象依然普遍,其中这一现象在女性当中尤为明显。“如山区的失学女童较多,则这些孩子们对媒介接触的机会更少。”王琴说道。

  传统的性别观念也导致女性的媒介接触率和利用率均低于男性。王琴认为,“在我们社会中,有种观念就是男性比女性更了解媒体,更依赖信息技术。社会文化环境和舆论环境更多地鼓励和支持男性接触媒体。其结果就是女性对媒介接触的主动性不够,热情不高。”另外,教育程度、缺乏媒介设备和信息技能不足等因素都制约着女性的媒介接触及利用。

  对于媒体的女性形象表达存在着模式化的倾向,对女性的偏见和歧视的内容依然存在的现象,王琴认为,媒介凭借其多样化的传播形式握有强大的传播话语权,而这种强大的传播权力又一直在少数人手中掌握。从社会性别角度来看,这些少数人又是男性中心的代表。媒介形象就不可避免地经过了男权文化的调整,以表现男权文化对女性角色的期待,即男权文化通过大众传媒参与并完成了对女性形象的塑造。

  媒体应该给女性更多表达权利和机会

  “性别刻板印象、性别歧视等会限制公众的思维,进而限制男性和女性享有平等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机会,所以消除性别刻板印象和性别歧视是实现性别平等的关键所在。”日前,“基于新媒体的性别平等倡导与实践”项目负责人、上海市社科院文学研究所博士陈亚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许多研究都表明,媒体在反映性别角色和性别刻板印象上有很大影响力,是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的强有力工具之一。

  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性别与城市文化研究中心“基于新媒体的性别平等倡导与实践”项目组于近日发布的“网站性别议题报道指南”提出了下列报道基本原则:要在任何情况下,女性的意见应该被听到,尤其在有关政治、经济、法律、体育等领域的议题报道中,应赋予女性平等的表达权利和表达机会;有关女性的报道,应充分考虑到女性所生活的政治、社会、文化的多元环境,平等对待任何背景的女性,包括种族、民族、阶层、年龄、宗教、教育、性取向、婚姻状态以及是否残障等。

  如何消除性别之间的知识鸿沟,提高女性媒介接触率、利用率?谭琳建议要为女性提供更多接受信息专业培训的机会,提高女性在信息领域、传媒领域的决策能力和参与水平;同时在公共设施的投资和建设中要有性别视角,特别照顾在农村文化程度比较低或者年龄比较大的妇女,让她们有同等的机会享受网络的资源。“我们还要加强网络媒体的监督,要用各种办法抵制利用网络媒体侵犯女性的各种现象。”谭琳呼吁道,“我们希望通过性别研究推动,让社会各界和女性自身都能更好的认识媒体,应用媒体,让媒体担当监督者和培育者的使命。” (记者 雷 柯)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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