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高速频演“生死时速” 车祸人祸谁之过?
中新社西安9月6日电 (张一辰 冽玮)继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 26”特大交通事故之后,9月4日下午,包茂高速洛川路段又发生一起多车连环相撞交通事故,7人遇难。近20天以来,累计46人殒命该路段,引发坊间一片质疑声,道路设计、驾驶员素质与政府监管,究竟谁该为悲剧埋单?
高速公路的建设,反映着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交通发达程度、乃至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而中国的高速公路建设是在扩大内需的基础上兴起的,并以惊人的“速度”展开了中国高速公路网络建设。据中国官方统计,截至2011年底中国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8.5万公里。这一数字是1988年的4100余倍,当年中国大陆的第一条高速公路建成。
进入21世纪以来,在中国大陆的大多数省份,以高速公路网络为基本构架,加之铁路、水运的交通体系已然形成,从而拉近了省区内部城市间的距离感,方便了民众的出行。然而,驾车不系安全带、打手机、聊天等安全意识淡薄的驾驶员非常普遍,可见,作为交通参与者,驾驶员的素质并未能跟上高速公路发展的步伐。
据延安高交大队民警李亮透露,包茂高速延安段交通事故频发,重要原因是大型货车过多,且该路段双向仅有四个车道。近年来地方经济发展,车流量大幅增加。据实地检测显示,包茂高速延安段年平均全天车流量达2至3万辆次,在夜间,大型载重车辆违法抢道和长时间占用超速车道的情况频繁发生,从而导致小轿车和大货车长时间混行的危险状况。
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 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之时,既非遭遇恶劣天气,也非遭遇复杂路况,甲醇罐车未超速行驶,卧铺客车也未超员,但现场客车刹车痕迹只有10米左右,客车嵌入罐车2米左右,由此推测,惨剧的发生或由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淡漠引起。中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杨钧指出,经初步调查,该事故是一起由于两车驾驶员违法导致的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事实上,高速公路行车安全问题早已引起中国官方重视,如采取长途客车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制度;规定客车安装GPS与车辆视频监控设备;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汽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等方式以保证客车上司机与乘客的人身安全,但以上举措非强制性,又非全国普及,加之缺乏有效监督而几乎沦为空文。
“每一起事故都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建议,但没有人好好重视、好好落实,所以下次发生的事故还是这些原因,下次提的建议还是这些话,只不过是把词前后顺序颠倒颠倒。”在中国国务院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 26”特大交通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上,中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王德学如是说。
双层卧铺客车车主李延斌告诉中新社记者,在普通民众的概念里,“让行”一词并未根深蒂固,一部分驾驶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还有所欠缺,客观上仍存侥幸心理,公众逐渐对长途客车形成了“多拉快跑”的印象。他认为,应当通过有效制度来提升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从而做到“多拉不超载,快跑不违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