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因捡垃圾“嗜好”被儿媳拒绝赡养
中新网太原9月11日电(赵静通讯员李亚南)11日,记者从山西省武乡县人民法院获悉,武某因精神受到刺激后,经常半夜将街上的垃圾捡回自家院中,致使家中脏乱,儿媳刘某一气之下拒绝赡养婆婆。日前,该院调解此案,刘某表示腾出正房给婆婆武某居住并支付300元生活费,而武某也表示再也不捡垃圾了。
据悉,武某与刘某系婆媳关系,两人住在同一住宅之中,婆婆武某因精神受到刺激后,经常半夜三更到大街上捡拾别人丢弃的生活垃圾,并把捡到的生活垃圾用自行车推回住宅的大院中,弄得院子里臭气熏天,邻居们都责怪儿媳刘某不搞卫生。
儿媳刘某自感委屈而向婆婆武某发怒,武某觉得刘某作为儿媳对自己不躬不敬,还破口大骂,就和儿媳刘某没完没了的生气。儿媳刘某见此状况,索性要求丈夫不要再赡养自己的老娘。时日一长,缺少生活来源的婆婆武某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这才将儿媳与儿子诉至法院,请求人民法院给其解决自己的赡养问题。
据承办法官说,“当进入当事人的住宅时,被眼前的一幕吓呆了,住宅中到处是生活垃圾且气味难闻,承办法官确实感到为什么儿媳会有这种举动了。通过与武某的儿子李某和儿媳刘某进行了交谈,得知武某因婚姻失败受到刺激,行为举动十分异常,每天都是半夜三更到大街上拾垃圾,并且拿回来后也不让儿子往外拉。”
与此同时,法官也走访了武某的相邻朋友,大家都表示武某的行为是一般人都承受不了,不是儿媳和儿子不赡养她,实在是没法管。承办法官了解纠纷原因后,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对武某和儿子李某、儿媳刘某进行了调解,并制定了一份有利于双方矛盾化解的调解协议,经过双方的确认,武某、李某、刘某都对法院的这份调解协议认可。
承办法官通过大量的说服教育与案例教育,儿媳刘某和婆婆武某那块冷冰冰的感情被法官的调解工作彻底融化了,婆婆武某表示立马把捡来的垃圾处理掉,保证以后觉得不再捡垃圾了,儿媳刘某也表示腾出正房给婆婆武某居住,并且每月给婆婆武某300元生活费。承办法官用最快的速度、用灵活的调解技巧,得到了最理想的案件效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