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现场宰杀鳄鱼 林业部门:如未审批属非法经营
2012年09月18日 06:0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17日,潍坊市奎文区福乐多超市现场宰杀了一条鳄鱼进行售卖。据了解,鳄鱼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其收购、出售必须经过省级以上的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否则属于非法经营。而当记者询问时,销售人员称负责人不在,不清楚有没有审批手续。
17日,在潍坊市奎文区福乐多超市泰华店的水产区,现场宰杀了一条鳄鱼,标价98元/斤进行售卖。这条鳄鱼从颈部、四肢和尾部被斩断,又重新拼在一起摆在冰块上,斩断的部位露出了粉红色的肉。在鳄鱼旁边的吊牌上写着,“此鳄鱼于17日10点进行现场宰杀售卖,欢迎选购。”
记者注意到,经过此柜台的市民纷纷掏出手机给鳄鱼拍照,但一看鳄鱼肉高达近百元的标价,拍完照就离开了。
据销售人员称,这是超市头一次卖鳄鱼肉。15日这条鳄鱼被运到超市,养了两天后,17日上午10点被现场宰杀销售。另外,该销售员提到,这条鳄鱼应该是人工养殖的,自己并不清楚超市从何处收购。
记者咨询潍坊市林业部门得知,鳄鱼属于国家保护动物,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需要经过省级以上的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没有经过审批的属于非法经营。针对超市里现场宰杀活鳄鱼并进行出售,该超市水产区的相关工作人员均以负责人不在为由,表示无法出示相关合法经营手续。(记者 杨万卿 吴凡)
【编辑: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