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人将6岁女童投井欲致其死 最终获刑5年
中新网台州10月9日电(见习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叶长杉)浙江温岭一精神病人,为了小事竟然把一个6岁女孩投入井中,欲置之死地,幸亏最终未能得逞。2012年10月9日,浙江温岭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陆义鸿(化名)有期徒刑5年。
温岭市石桥头镇人陆义鸿的母亲有精神病史,他自己也长期患有精神疾病,经多次治疗未能完全好转。
今年5月4日早上7点多,陆义鸿见邻居6岁的女孩小陆在他家门前玩,因不满小陆平时欺负他的小女儿陆婉婉(化名)以及经常到他家门口乱敲门,便抱起小陆来到他房屋西侧空地的一口水井边,将小陆先脚后头扔入水井中,因小陆用手脚撑住井壁没有入水,陆义鸿又拿起边上的一把扫帚将小陆戳入水中欲致其死亡。后听到边上有人喊叫,陆义鸿就逃跑,很快离开了现场。被害人小陆被人发现后获救。
经浙江省立同德医院精神疾病鉴定,陆义鸿患有精神分裂症(残留型),作案时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事后,陆家赔偿受害人家属2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陆义鸿因琐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系犯罪未遂。又因陆义鸿作案时系尚未完全丧失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等情节,法院决定对其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