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民房倒塌续:搬迁通知起草分发者说法不一
中新网宁波12月16日电 (记者 徐小勇)12月16日中午12时10分,浙江宁波市江东区徐戎三村一幢六层民房突然倒塌,引发极大关注。中新网记者当日下午在倒塌民房住户的临时安置场所——景佳宾馆采访时看到一份由徐戎社区居委会发出要求住户搬迁的通知,落款时间为12月4日。对此,徐戎社区居委会相关人员在接受中新网记者专访时表示该日期是打字出错造成的。但随后记者采访负责分发通知的墙门组长后发现,双方对通知的发放时间存在明显的不一致,即墙门组长拿到通知的时间要早于居委会起草通知的时间。
在景佳宾馆,一位住户向记者展示了一份搬迁通知,称“徐戎三村2幢楼房出现多处裂缝,经初步测定被列为不安全房屋。”该份通知落款处加盖了徐戎社区居委会公章,落款时间为12月4日,但很多住户却向记者表示之前没看到过这份通知。
16日晚,宁波市江东区明楼街道徐戎社区居委会书记齐云和负责起草通知的工作人员接受了中新网记者专访,对通知落款时间为12月4日一事进行了说明。
据齐云介绍,上午9点左右接到该幢楼墙门组长黄夏月阿姨反映,说楼道信箱掉了下来,所以就过去查看,发现一楼楼道墙体大面积掉落,已经可以看到砖体。
“我向(明楼)街道孙书记汇报,街道领导跟区里房管部门联系,让他们过来看一下。”齐云说,房管部门看了以后发现这个房子不安全,就给出了通知里“初步测定为不安全房屋”的结果。
据悉,当时街道孙书记和江东区房管部门都要求居委会动员居民尽快搬离。齐云回忆称当时的时间在9点30分左右。
接到命令后,街道就开始通知居民搬离。齐云说,“后来领导的意思每户人家发份书面通知。”
负责起草通知的是明楼街道城管科的冯永峰。冯永峰告诉记者,通知文件是在16日10点41分创建,日期应该是第一遍打的时候就出错了,后来只顾修改通知内容也没注意下面的日期。
冯永峰打开电脑上的通知文件,记者发现,该文件的落款日期是12月4日,文件属性显示“创建时间12月16日10:41:17修改时间12月16日11:02:38”。
据齐云说,通知起草好后,他和另外一个居委会干部也看过,但没有发现日期存在问题。“主要是改上面的内容。”
齐云称,通知打出来后一共复印了18份然后盖上了章。“马上交给墙门组长黄夏月让其帮忙分发。”
根据齐云所说,黄夏月分发通知的时间应该在11时之后,不过黄夏月的回答却完全不同。
在记者要求下,齐云拨通了黄夏月的电话。黄夏月告诉记者,齐书记在9点半左右将通知交给她,当时除了202室门敲不开,她给其他的住户都发了通知,她还特意将通知塞在了202室的门缝里。
记者再三与黄夏月确认齐云将通知交给她的时间,她一再表示是9点半左右。而这个时间要早于上述冯永峰向记者展示的通知电子版创建时间。
为何居委会主任和楼道组长对通知的说法都不一样,中新网记者将继续关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