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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撞人后亮证离去 被交警认定负主要责任

2013年01月15日 11:1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前日,网传“女教授驾豪车撞倒老人、亮人大代表证后离去”事件的两位当事人已浮出水面,并接受记者采访还原现场,事件有何新进展?南方日报记者从湛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昨日下午,湛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已对湛江市人大代表、广东海洋大学水产学院教授王梅芳道路交通事故案作出认定书并送达双方,认定小车方王梅芳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电动车方陈观秀负次要责任。

  陈观秀昨晚8时拿到了认定书。陈观秀的女儿小陈在接受采访时说,家属对交警部门的认定结果比较满意。但昨天下午当陈观秀家人再次要求交警部门调出当天监控录像时,交警回应称没有当天的监控录像。

  “作为湛江市中心黄金地段的人民南商圈怎么会没有监控录像?”小陈对此深表不解。交警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当天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是在湛江霞山区人民大道南怡福国际商场路段的斑马线上,这里为监控“死角”,路口附近的监控摄像头并未拍摄到此处的图像。

  王梅芳也在当晚拿到了事故认定书。之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她表示先保持沉默,不发表意见。对于下一步是否会进一步协商,王梅芳说待仔细考虑后再作决定。

  上月29日下午,湛江60多岁的陈观秀骑电动车回家,过斑马线时被王梅芳驾驶的小车撞倒,网上说王梅芳亮人大代表证且不理陈观秀而自行离开,她说不是事实,而交警部门尚未对这一细节予以回应。王梅芳说,大家都是明眼人,都会对这起事件作出自己的判断。只要能够客观公正地说出原来的事实真相,相信很多人都会认可的。

  “我爸的脚还是很肿,在用中药敷,医生说淤血未消。”小陈说,现在关注此事件的人很多,家属还是希望能够看到录像,不想让外面的人认为陈观秀是“撞车党”,希望还原真实情况,还双方当事人一个清白。

  湛江交警有关人士表示,作出交通事故认定后,双方当事人不外乎就是调解或裁决两种方式,至于赔偿数额要协商之后才能定下来。而对于王梅芳所驾车辆3年未年审也将作出处理。(记者/辛均庆)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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