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房姐一无知 警方就疏忽
近日,陕西省神木县称,经查龚爱爱与龚仙霞为同一人,后者户口是虚假的,公安机关已将其注销。(1月20日《京华时报》)
“房姐”事件越来越像蹩脚的电视剧,情节狗血,漏洞百出。一开始是“励志剧”——“合同工”登堂入室当上副行长,坐拥两个户口、10亿房产;接着是魔幻剧,“房姐”自称办两个户口是“迷信”,听了一位道长的话;如今则成了悬疑剧,在“房姐”业已痛陈过往的情形下,当地公安部门竟也站出来主动揽责——都是我们“工作疏忽”,这样一来,真相愈发扑朔迷离,围观者只好感叹:你们能对好口供再出来说话吗?
即便我们愿意相信这是“工作疏忽”,但也请相关部门解释说明一番:怎样的疏忽才能导致“双户口”的结果?“工作疏忽”的责任人是否需承担相应责任?更何况,“疏忽”之说压根经不起推敲,疏忽的背后就是失职和渎职。一者,即使办理时疏忽了,在之后的审查中怎么未能纠偏,直到东窗事发才醒悟过来?二者,“房姐”已被供职的银行开除,倘若其并未违法违规、双户口是“疏忽”产物,银行何必多此一举?事实上,“房姐”前传“房妹篇”也早已证明,双户口背后确有钻法律漏洞、弄虚作假的暗箱操作。
当负面事件发生时,总有些部门喜欢以“工作疏忽”、“失误”为挡箭牌,这类戏码我们已见得太多。一味掩饰、搪塞,只会激起舆论更强烈的不满,并不断透支自身公信力。当地部门惟有以坦诚的态度向社会道歉,彻底抛弃“工作疏忽”的谎言,从根本上完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才能让“房姐”事件的发展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重新获得公众的谅解和信任。
段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