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交通事故18死32伤 司机操作不当单方全责
2月1日晚10时许,一辆由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胜芳镇发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的大客车,在途经宁黄公路宁县县城东山弯道处时,从10余米高的坡道冲下,车辆起火燃烧。此次事故遇难者人数上升至13人。中新社发 甘芬 摄
2月1日晚10时许,一辆由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胜芳镇发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的大客车,在途经宁黄公路宁县县城东山弯道处时,从10余米高的坡道冲下,车辆起火燃烧。此次事故遇难者人数上升至13人。中新社发 甘芬 摄
中新网兰州2月3日电 甘肃庆阳官方3日傍晚披露,1日晚发生的交通事故,系客车行经下坡急弯路段时,司机操作不当,致车辆驶出路外,属单方全责事故。
经现场勘查,事发路段为县乡公路,三级路面。肇事路段全宽9.75米,沥青路面宽7.85米,道路西侧水泥路肩宽0.9米,东侧沙土路肩宽1米;弯道半径15.67米;道路外侧有钢质波形防护栏及水泥防护桩。现场以北77米处公路西侧有向右急弯路警告标志,警示标识完整清晰,路面状况良好。
2月1日晚10时左右,一辆由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胜芳镇包租发往庆阳市宁县的大客车,在途经宁黄公路宁县县城东山弯道处时车辆驶出弯道外侧,侧翻坠崖,起火燃烧,造成18人死亡,32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接到事故报告后,庆阳市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甘肃省长助理、市委书记夏红民,市长栾克军等官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组织多部门现场救援、医疗救治。同时,现场召开会议,制定了五条救援处置措施,安排了事故核查、善后处置等措施。
由于时值夜晚,事故车辆坠崖、起火燃烧,救援工作异常困难。经过一个多小时紧张有序的紧急救援,从大火中抢救出受伤人员34名送往医院救治,其中2人救治无效死亡。现场发现尸体6具。后经调查核实,另有4名乘客自行回家休养。2月2日,又陆续发现10具焚烧后炭化的尸体。截至目前,现场救援基本结束,事故原因正在抓紧调查核实之中。
为及时有效救治受伤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庆阳紧急调集救护车13辆,抽调庆阳市10名医护专家与宁县人民医院、宁县中医院、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骨干共同组成医疗救治工作小组,对受伤人员病情逐个进行了确诊,紧急调度血液1.5万毫升,按照“特别医护、科学救治”的要求,实行一名伤员一套治疗方案、一名专家指导、一名医生负责、两名护士特护,24小时轮流值班,密切关注受伤人员病情变化。
2月2日凌晨4时许,夏红民、栾克军前往医院看望受伤人员,要求医护人员全力以赴开展救治,尽最大努力救治受伤人员,并使他们尽快康复出院。
2日,甘肃省卫生厅组织的专家组也赶到宁县,对每名伤员进行了全面会诊,进一步优化了治疗方案,同时,研究确定了中药外伤通用处方,对伤员给予理疗、食疗、中药外敷等中医药治疗措施。
事故发生后,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批示:“要全力抢救伤员,做好死亡人员善后工作。要总结事故原因教训,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要举一反三,做好安全发展的各项工作,关键是落实责任,加强督查”。省长刘伟平批示:“请庆阳市组织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死亡。要抓紧道路安全排查工作,山路拐弯处要抓紧修建安全挡柱”。甘肃省副省长王玺玉赶赴宁县,现场指挥事故救援处置工作,看望慰问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伤者。
2月3日凌晨3时,按照甘肃党政高层的要求,夏红民、栾克军再次召集市县相关部门负责人,进一步安排部署事故善后处置,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有力有序、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救治工作。
至2月3日上午,公安部交管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和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省安监局、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运管局等国家部委和省直部门的领导、专家已到达宁县,指导开展救援工作和事故调查。
经过公安机关初步调查,肇事车辆为河北省衡水市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旅游客运性质大客车,车牌号为冀T-23171。车辆由宁县南义乡务工人员包租,核载47人,实载54人(其中儿童7名),乘客为宁县、合水县和庆城县在胜芳镇务工返乡人员。
2013年1月31日21时50分许,这辆车从河北省廊坊市包车出发,沿包茂高速公路,途经河北、山西、陕西境内,从陕西黄陵县驶出高速公路,从黄陵县五里墩进入甘肃宁县境内行经15公里村道后到九岘乡,沿宁黄县乡公路由北向南行驶37.8公里至2Km+200m处下坡右向急弯路段时车辆驶出弯道外侧,将钢质波形防护栏冲撞变形后撞断水泥桩坠入坡下林地,路面未留有该车刹车痕迹。
目前,32名受伤人员正在市、县两级医院接受救治,伤情基本稳定,事故调查、善后处置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