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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闹市越野车撞燃事件续:嫌犯抢救无效死亡

2013年02月13日 17: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昆明2月13日电 (记者 胡远航)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13日通报称,8日发生在昆明大观商业城的越野车撞燃事件,是车辆驾驶人马某某实施的一起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马某某因严重烧伤并发症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0日凌晨零时36分死亡。

  2月8日上午10时40分许,一辆越野车在大观商业城门口连续撞伤多名路人,后行驶至大观商业城正大门起火燃烧,事件导致9人受伤。

  昆明警方通报称,经公安机关调查查明,此次事件是车辆驾驶人马某某实施的一起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马某某长期无正当职业,债务缠身,性情粗暴、报复心强,常与他人因琐事发生争执打斗,惯用极端方式解决遇到的矛盾问题。2010年婚姻破裂后,马某某经常到前妻父亲家中滋事缠闹,并向亲友扬言要报复他人和社会。

  案发当天上午,马某某持铁锤、菜刀、凿子到其前妻家附近守候,将前妻之弟杨某某的头部、面部、背部多处杀伤,随即携带事先准备的汽油和液化气等易燃物品,驾车前往案发现场,实施了驾车撞人及引燃车辆的行为。

  据悉,2月10日凌晨零时36分,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因严重烧伤并发症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受伤人员经救治已有3人回家休养,另5名轻伤人员伤情稳定继续治疗。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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