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记者从今天闭幕的河北省农村工作会议上获悉,为着力改善农村环境,我省制定了《河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今年年底前,全省所有村庄全面完成“四清”、“四化”任务。
据介绍,“四清”、“四化”即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净化、绿化、亮化、美化。行动计划以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改垃圾处理方式“五改”为着力点,结合全省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实施幸福乡村计划、农村新民居建设和扶贫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按照面上整体推进,沿城、沿海、沿公路铁路干线等重点区域率先突破的路径,集中治理农村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努力打造天蓝水净、地绿山青、村容整洁、舒适宜人的美丽村镇。
据了解,行动计划要求彻底清理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彻底消灭卫生死角。清理村庄街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清理村内散落粪堆、砖头瓦块等。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坍塌破房、残墙断壁,使村内从主街道到小街小巷整洁通畅。清除院落内垃圾、杂物,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及时清理畜圈粪便,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明亮舒畅。
同时,实现“四清”经常化、制度化,重点加强村庄出入口、主干街道、集贸市场、公共活动场所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和完善提升。以房边、村边绿化为重点,积极开展街道、庭院、隙地、水系绿化,因地制宜种植树木和花草,提高森林覆盖率,有条件的村要打造园林绿化景观街道。安装线杆、路灯等亮化设施,搞好日常维护,实现村内主街道夜晚有照明,有条件的村向巷道延伸。整治临街建筑立面,实施墙壁粉刷,协调主街道建筑色调,规范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志,有条件的村可绘制文化墙,建设文化广场。
到2014年底,巩固“四清”、“四化”成果,大力推进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改垃圾处理方式“五改”。加快推进村内主干道硬化。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积极推行联村集中供水,在有条件的村推进农村排污管网建设。改造家庭露天户外厕所,推广使用水冲式厕所,结合农村沼气建设,推进无害化处理。农村公共厕所要彻底改造、清理,及时保洁。严格限制畜禽放养,积极引导圈养,有条件的村要规划建立集中养殖区,实现人畜区域分离。有机垃圾收集堆肥,循环使用;无机垃圾就地整理填埋或及时清运。积极推行“户收集、村集中、镇(乡)运送、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
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统筹抓好水电路讯房建设、山水林田村整治、科教文卫保配套,努力使全省农村环境状况得到根本改观,使全省更多的村庄向幸福乡村迈进。已列入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的村全部达到饮水安全标准,50%的村庄实现污水暗渠排放,30%的村庄实现污水无害化处理;60%的乡镇建立固定垃圾转运点,重点区域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50%的县(市、区)基本建立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体系;全省农村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建成国家级农村清洁工程建设示范村100个以上、省级幸福乡村计划示范点5000个以上。
为顺利完成目标任务,我省将建立完善的资金保障机制、设施保障机制和制度保障机制。各级财政将视财力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投入,保障建设经费需要;并运用集体财富积累、部门帮扶、社会捐助、积极引导农民交纳保洁费等多种手段,多渠道解决资金问题。同时,每村将配备垃圾箱、垃圾清运车,建设垃圾池,设置固定填埋场,有条件的村要建设污水管道。此外,根据村庄人口和垃圾清理数量,原则上按照每500人一名的标准,配备卫生保洁员,在待遇上给予保障。(记者赵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