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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日报:同情小贩 更理解被砍城管

2013年03月21日 16:09 来源:贵阳日报 参与互动(0)

  生活在城市中,每天都要和环境打交道。当我们透过城市的清新空气、干净整洁而身心愉悦时,最先想到的肯定是环卫工;当我们穿梭在拥挤、杂乱的街道时,马上想到的应该是城管。大凡商贩一提到城管,就恨得咬牙切齿,气不打一处来。但事实上,城管是城市井然有序的中坚力量,而我们却在不同场合、不同时间内,把城管当作一种“边缘人物”,丝毫忘记了自己周围整饬环境的缔造者之一——城管。

  城管和摊贩如猫与老鼠,之间打打闹闹,总不可开交。媒体报道,广州一名城管队员被占道经营的小贩砍了七刀。17日下午,广州天河区车陂街城管执法中队队员对占道经营的小贩进行清理,但一名小贩拒绝离开,并挥刀砍伤城管队员。记者获悉,伤者的病情已稳定。目前,警方正全力抓捕疑犯。据了解,事发时很多人围观,但没有一个路人向城管伸出援手。对此,广州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危伟汉说:“最痛的不是挨了7刀,而是社会的不理解。”(3月19日《南方都市报》)

  广州城管被砍,不是第一起城管被打事件了。此前,北京等地的城管在执法中,还出现过城管牺牲事件。城管甚至还被拿去与狗相提并论。总之,只要“城管”一见诸报端,多成为人们饭后的谈资,或是口诛笔伐的对象。

  众所周知,城管是地方政府基于地方城市“公物”管理的需求,而在地方普遍存在的一种行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队伍。相对于卫生执法、环境执法等,属于“没娘的孩子”。由于城管执法与百姓生活更近、执法对象更敏感、缺乏健全的法律约束,从而出现了城管队员滥执法、蛮执法、过执法等现象,甚至成了贻害一方的“狗腿子”。

  城管成为众矢之的,并最终令人们所憎恶,笔者认为有如下原因:其一,城管执法体制的不成熟、不完善。现有的城管队伍都是从规划建设部门中分离出来的,职能定位略显混乱;再者,各地的城管部门都是各自为政,没有一个全国自上而下统一的执法标准,执法对象也参差不齐。其二,城管队伍本身的执法素质有待提高。一方面,城管队伍“摸着石头过河”,遇到很多事情难以解决或者十分棘手时,未免急躁甚至于破釜沉舟,方法欠适当;另一方面,部分从业者把城管执法当作自身耀武扬威、谋己私利的“工具”,欺上瞒下,四处招摇;再者就是这些人心中没有百姓,恃强凌弱,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其三,缺乏一部指导、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的全国性法律。虽然有一些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等方面的法律,但单纯于城市管理的法律,至今没有出炉。

  笔者认为,基于上述三点原因,城管才成为摊贩眼中的“洪水猛兽”。而与此同时,一些摊贩在猫与老鼠般的“捉迷藏”游戏中,也变成了“会哭的小孩”,专钻城管执法现状难堪、体制空白的软肋。

  因此,我们不妨从建立、健全有关法律、制度着手,给城市管理定义一个范畴,给城市管理行为一个边界,给城市管理人员一个紧箍咒;其次,调动起广大城市居民的积极性,自觉、主动地参与到城市管理中,与城管人员共振,进而形成“城管为人人,人人做城管”的浓郁氛围和“同情小商小贩,理解执法城管”的普遍共识。(子甫)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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