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过马路”多成习惯 交警执法遭遇不理解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起,多地开始对行人过马路闯红灯、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惩,以前不罚款仅以教育为主的地方,开始罚款了,罚款金额在5元至50元之间。实际上,中国式过马路已经变成了大部分中国人的一种习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于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还要被处罚罚款非常不理解。而且交警执法其实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今天下午2点左右,在杭州环城北路与湖墅南路交叉口,一名交通警察拦住一位横穿十字路口的行人进行处罚:
交警:你过马路没有走人行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依据第89条,对你罚款5块钱,你有权陈述证明。
这位行人辩解了两句后还是缴纳了罚款。过了一会,一辆载人电动车被交警拦了下来,并按照规定罚款20元,电动车主表示不愿接受:
电动车主:我刚看到好多电动车是带人的,我就想不清楚为什么单单抓我?
交警在执法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
交警:有一类人极度不配合的也有,不肯出示证件也不肯缴纳罚款,就是僵持在这里,有时候要磨一个小时。
陕西西安也对行人过马路闯红的行为进行处罚,交警在执行起来也有一定的难度。西安市交警支队碑林大队东大街中队中队长陈刚表示,纠正的多,真正罚款的很少。
陈刚:说实话,罚款执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每天纠正行人纠正的不少,但真正罚款的很少。
对于不配合、不服从处罚的情况交警怎么处理呢?各地的措施不尽相同。
陈刚:这不像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咱们扣他东西。这人要跑咱没有制约。所以咱们主要是以教育和纠正为主。
浙江杭州的交警说,对于拒不接收处罚及不配合的违法这,交警部门将保留此人的违法记录,像机动车违法行为一样。
交警:把他的身份信息核实以后,通过像违法通知那样,通知他来处理。
对于行人闯红灯是否该罚款?是否有法可以,有据可循,记者采访了法律专家,资深律师乔刚。乔刚说,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乔刚:道路交通安全法早就明确的规定,如果行人违反了道路通行的相关规定,交通执法部门要对行人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我们各个省自治区一级地方还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之下还有一些详细的地方性的规定,所以对行人的通行规范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上可以说非常完善的。
选择现在的这个时候,对广大的行人进行处罚是否是合适的时机呢?
乔刚:在过去由于交警部门的执法力量达不到,所以对行人的违法处罚力度上可能比较弱一些,主要是针对机动车来处罚,随着我们交警队伍的建设、人员的增加还有执法力量的加强,结合我们目前的国家城市关于交通秩序的现状,对行人进行依法的通行方面的交通治理。如果有行人有违法依法处罚我想是非常必要的,而且是易早不易迟。(记者汤一亮 张国亮 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