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两村民亭中避雨遭雷击 一人死亡一人重伤
今年3月29日,东方市感城镇尧文一村民朱某遭雷击身亡。该事故引起了气象等部门高度重视,为避免雷灾悲剧再次发生,日前,海南省气象局提醒市民及有关单位,在雷雨天气时应妥善做好防雷措施。
2013年3月29日上午,东方市感城镇尧文村发生一起雷击事件,一村民兼护林员被雷击死亡,另一村民遭雷击重伤。接到雷击事故爆料后,市气象局当即派人赶进行调查。
当天上午8时40分左右,天空乌云密布,并下起雷阵雨。朱姓村民(兼护林员)和李姓村民跑到处于开阔农用地的一座四角亭下的小屋内避雨。雷击发生后,二人被击倒,近5分钟后,李姓村民苏醒并报警。朱姓村民经抢救无效死亡,李姓村民伤势较重,后被转至海南省人民医院救治。
据现场勘查,遭雷击的四角亭高约5米,为砖混结构,房屋面积不足20平方米,屋内地面较为潮湿,存有干燥的稻草。该亭是周边最高点,其四周地势平坦,为空阔的农田用地。由于未安装防雷装置,雷击造成亭西面的二个角一个被击掉、一个被击碎。
在调查中发现,该亭近几年曾发生几次雷击事故,侥幸没有人员伤亡,所以一直没有上报。但3月29日,却未能避免惨剧发生,这引发了气象部门对在乡村地带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雷电灾害的思索。
数据表明,近年来在政府的大力倡导下,各行各业狠抓安全生产,有关部门大力普及防雷安全教育,人民群众积极学习防雷知识,使全社会的防雷减灾意识有了明显增强。2000—2009年10年间,每年全省因雷击死亡的不少于9人,2002年甚至达到了28人,但2010年后死亡人数明显下降,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分别为2人、1人和3人。即便如此,也要不断总结经验,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气象部门已将雷电灾害事故调查纳入日常业务。对于群众来说,雷灾发生时,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和迷信思想,不管有无人员伤亡都应及时向气象及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进行现场调查和雷灾鉴定,提出防雷建议,避免雷灾的再次发生。虽然雷电发生在某个地方具有偶然性,但一个地方多次被雷电击中,说明其具备适当的雷电发生条件,再遭雷击的可能性较大。东方市3.29雷击伤亡事故,发生在几次遭受过雷击的场所,过去既未上报也未引起群众关注,以致酿成大祸,不能不说是一次深刻的教训。
对此,气象部门提醒,第一,对于乡村野外空旷场所的建(构)筑物,具备条件的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第二,发生雷电灾害时要及时报告给当地气象及有关部门。第三,对过去发生过雷击的场所要提高警惕,掌握必要的防雷知识进行应对。
逢雷雨天气时,室内人员应做到“四不要”:
1、不要敞开门窗;
2、不要使用淋浴冲凉和触摸金属管道;
3、不要靠近电器;
4、不要利用座机打电话。
户外人员应做到“六不宜”:
1、不宜进入临时性的棚屋、岗亭等无防雷设施的低矮建筑;
2、不宜躲在大树下避雨;
3、不宜在旷野打雨伞或扛铁锹、持鱼杆,挥高尔夫球杆等物件;
4、不宜在水面或水陆交界处作业,如钓鱼、划船、游泳等;
5、不宜进行户外球类活动;
6、不宜停留在建筑物顶层,如屋顶等处。(南海网记者 吴湟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