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山寨“大黄鸭”不是洪水猛兽
这几天,全国多个城市出现了山寨“大黄鸭”,也就是模仿香港“大黄鸭”造的橡皮鸭、充气卡通鸭。多家媒体对这一现象进行大张旗鼓声讨,有的说侵犯了著作权,有的甚至说“很黄很暴力”,有的问“谁来赶鸭子下架”,还有的甚至提出政府该明确否定。一个比较一致的观点是,山寨“大黄鸭”体现了创意缺失,山寨产品、山寨精神大行其道,会影响文化产业和国家发展。
这些评论者的质疑和担心,应该说有一定道理。但在笔者看来,几个城市出现的山寨“大黄鸭”,真的没那么严重,不值得过分忧虑,更不必上纲上线。
首先,固然各地的“大黄鸭”不是原发创意,但大多数山寨“大黄鸭”属模仿性质,并非原样剽窃。借鉴别人的创意,造出相似的景观,有多大问题呢?古代相府门前放一对石狮子,绝不意味着别人家的宅院门前就不能放。同样,不同地方的山上可能都建了亭子,甚至形象都很接近,你不能就说后建亭子的不应该。鲁迅先生说,第一个把女人比作鲜花的是天才,第二个是庸才。设计大黄鸭的荷兰艺术家霍夫曼或许是天才,但各地推出山寨“大黄鸭”的,不过是庸才而已,只有极个别可能有侵权的法律问题。
其实,霍夫曼的大黄鸭,独创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鸭子本身的造型设计,二是他选择展示的场合。大黄鸭到各地能引来追捧,不只是因为鸭子本身的形象,一个重要原因是其独特效果,能引发惊喜、激发欢乐。浴盆鸭造型不复杂,很多人都见过,独特之处就在于展示方式,谁想到做个那么大的充气鸭呢?
毋庸讳言,推出山寨“大黄鸭”者,有投机取巧的成分,原创能力没霍夫曼高。可是,难道人人都要原创、完全领先于人吗?难道香港水面上放只鸭,别的地方非要放只鸡才能证明自己?就如同霍夫曼的独特创意似的,各地模仿推出“大黄鸭”,多处“大黄鸭”争奇斗艳,本身也是一个有意思的创意。
很多地方的“大黄鸭”甚至并不为经济利益,广东还有浴场给孩子赠送了几千个自制的“小黄鸭”,对这种民间自发的参与性狂欢,需要宽容。当然,别把模仿当了不起、别永远只会模仿更好。□李清(北京 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