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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漳县地震过渡期安置方案出台

2013年08月07日 09:39 来源:甘肃日报 参与互动(0)

  经民政部同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今天下午联合下发《甘肃岷县漳县6.6级地震灾害受灾群众过渡期安置方案》,从8月6日开始到明年2月5日的6个月过渡期内,岷县漳县地震灾区因灾造成的“三无”人员每人每天发放10元生活救助金。

  《方案》明确,岷县漳县地震灾害受灾群众过渡期安置以衣、食、住得到基本保障、生活安定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原则,由灾区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过渡期安置对象为因灾造成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的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三无”人员,过渡期间按每人每天10元发给生活救助金。因灾造成的“三孤”安置人员,按每人每月600元发放过渡期生活救助金,过渡期满后,纳入正常的“三孤”人员管理范围予以救助。过渡期安置对象办理领取手续后,通过“一折统”直接领取救助金。

  根据《方案》,户籍虽不在本地、但事实上在地震灾区长期居住且在地震灾区购有住房、能够提供其房屋在此次地震灾害中被毁有效证明的“三无”人员,也可以享受与本地过渡期安置对象同等的救助政策。(记者白德斌)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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