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实行年度首次违章警告制 第二次才开罚单
2013年08月15日 11:04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市运管处了解到,从今天起,市区6项出租汽车轻微违章将实行年度首次违章警告制,即一年内首次违章的,管理部门给予警告,第二次违章,再根据《宁波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给予处罚。
上周,市运管处请来30多名出租车司机来到运管部门,实地体验运管人员执勤和稽查“黑车”,双方还一起座谈交流;随后,市运管处6名执法人员也开起了出租车,在炎炎夏日中,体验的哥工作的酸甜苦辣。
管理部门研究后,决定对顶灯破损、座套未按规定更换、语音提示器失效、GPS失效、未带必备证件、车容车貌不整洁等6类违章实行年度首次警告制。
根据《宁波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此类违章需要罚款300元以上。但此类违章属于轻微违章,不影响乘客切身利益,管理部门决定尝试以教育为主的执法理念,这6类违章被运管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后,如果司机年度首次违章,执法人员将暂扣驾驶员证件,并出具《出租车检查(整改)单》。驾驶员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后,可以凭借整改单,从所属企业处领取被暂扣的证件,而不需要再跑到管理部门接受处罚。
本报通讯员 石莹 王洁 本报记者 王健
【编辑:贾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