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政协委员:为重度贫困残疾人建生活补贴制度
2014年02月18日 14:48 来源:兰州日报 参与互动(0)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共有残疾人19.2万人,其中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5.4万人,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28.1%。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改善,与全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重度残疾人在生活上无法治理,基本靠家庭或亲属照料,经济上无收入,而且因为需要长期服药或接受康复治疗,经济支出很大,家庭负担沉重,是特别需要社会关爱和关注的群体。为此,政协委员孔令利提交了《关于建立重度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的提案》。
建议对具有我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实行定额补贴制度。补贴标准按照目前我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城镇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少于70元,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少于50元。
目前,全市共有符合补贴条件的重度残疾人3.1万人,每年需要经费2196万元(城镇70元x12月x14000人=1176万元,农村50元x12月x17000人=1020万元)。建议市、县区各承担50%,由财政纳入预算,安排专项资金予以补贴。
建议认为,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作为对残疾人的一项普遍福利制度,可以缩小残疾人与全社会平均的差距,也是改善特困人群基本状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更是加快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记者赵万山)
【编辑:李欢】
专题:聚焦2014年地方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