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政协委员建议七大措施加快城镇化进程
“小城镇落户放开限制了。”新春伊始,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意见》,传来了这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这是自2004年以来我省出台的第11个以“三农”工作为主题的省委1号文件。1号文件明确规定,今后我省将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登记制度。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镇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
2月18日,市长袁占亭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坚持新型城镇化方向,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把促进人的城镇化作为首要任务,发挥规划引导作用,强化基础设施支撑,加大以城带乡力度,努力探索“以产促城、园区带动、多层次发展”的城镇化路子。
无独有偶,在两会上,我市城镇化进程也得到了民主党派的注意。市民盟提出《关于加快兰州市城镇化进程的提案》。建议采取七大措施加快兰州市城镇化进程。具体包括:
●着力建设生态型特色小镇对地处城区中心、土地大都为建设用地、城镇化与服务业发展高度融合的区域,主要选择以服务经济为主导的“产城一体”城镇化模式。对产业园区相对密集、工业企业众多的区域,则选择以制造业为主导的“产城一体”城镇化模式。对基本农田较多、一产比重较大、尚不具备大规模推进城镇化条件的区域,则选择将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长远谋划、合理分工、分步推进。对处于生态保护区或者特色种植的区域,则将重点放在服务功能完善、群众就业增收上,着力建设生态型特色小镇。
●全面推行“产城一体”城镇化模式针对外来人口总量大的现实状况,注重发挥产业布局对城镇化的带动效应,依托兰州市“3+8”的总体发展格局,全面推行“产城一体”城镇化模式,启动兰州新区、高新区和经济区等重点区域开发建设,打造了产业优势明显、服务功能完善、居住环境优越的新型城镇片区,实现产城良性互动、融合发展。
●合理控制不同区域城镇化规模坚持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合理控制不同区域城镇化规模。以兰州市阿干镇小城镇建设为例,针对该区域位于生态保护区、临近石佛沟和云顶山景区的区位条件,将阿干镇改造定位为建设生态旅游特色区,在不破坏生态环境、不突破旧村址的前提下,实施以住宅翻新为主的就地改造模式。改造后,将群众闲置房间进行包装开发,集中发展家庭旅馆、农家宴等旅游度假配套产业,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群众居住条件改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配套、居民和社区双增收的多赢效果,对山区社区改造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广泛采用BOT、TOT等融资模式目前,兰州市基础设施建设多采用政府投资、银行贷款、政策性收费等传统筹集方式,为解决城市建设所需巨额城建资金,必须打破传统做法,挖掘经济发展内生力量,积极探索市场化的融资渠道。在项目融资上可广泛采用BOT、TOT等模式,为吸引私人资本投资公共项目,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提高投资效率。政府可采取税收优惠、财政贴息、项目补助等手段,鼓励民营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供水、污水处理等有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
●逐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建议兰州市在实行“强县扩权”的基础上,逐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区(县)政府更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以外,以前须经市级审批管理的权限,直接下放到区(县)实行计划直达、财政直接结算、经费直接划拨、项目直接申报、用地直接报批,税权进一步扩大。真正实现区(县)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县域经济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兰州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城市难以带动农村发展的难题,实现区域组团式的跨越式发展。
●加快推进移山造地项目兰州市既要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又要研究综合开发土地资源的机制和办法。要加快推进移山造地项目,实施城市空间拓展战略,紧紧依托主城区和各类资源优势,通过土地资源的整合、盘活,引进大项目、大企业,打造产业发展基地,通过产业聚集形成新的城市区域,打造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
●全面放开小城镇落户限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小城镇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城市落户条件,适当控制兰州市区人口规模。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记者赵万山)
专题:聚焦2014年地方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