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政协委员炮轰年票捆绑车辆年检不合理
2014年02月21日 11:0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清远政协委员炮轰:
根据有关规定,清远市在中心区域范围内(含清远市区、清新县)试行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规定对小轿车等市区籍非营运车辆每年每辆收取500元。由于近年来实施年票与车辆年审制捆绑,引发不少市民的质疑。昨天,记者从清远两会获悉,有政协委员对清远市区实施的机动车年检捆绑年票问题提出质疑。
与会的政协委员邓光恒日前对清远市的此制度提出质疑。他说自己平时一般只经过洲心收费站,可是却要绑定其他四个收费站一起收费,费用从200元猛增到500元。据悉,去年央视曝光广东某地级市实行高速年票制,重压之下不得不取消,他建议,清远要取消高速年票制,加强自查,看有没有利益输送。
对此,清远市公安交警支队回应称,清远车管所每年都递交报告给上级部门,请求机动车年检不再捆绑收取年票,但每次都被拒绝,且均为口头回复,也没有解释原因。负责年费收取的清远市交通建设开发公司表示该项收费是为还路债。该公司一位负责人坦承年票与机动车年检捆绑违法,但这也是借鉴了其他市的做法,或将执行到2021年。 (记者曹菁)
【编辑:吴涛】
专题:聚焦2014年地方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