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建厅厅长:提高住宅设计使用年限标准
2014年03月04日 08:58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省住建厅厅长周岚。 石小磊 摄
你有没有想过,你的房子虽然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但是过了50年后若是变成危房怎么办?
全国人大代表、省住建厅厅长周岚这次来北京带来的两份建议都与“住宅设计使用年限”有关。“就好比你买个东西要有保质期一样,现在的住宅保质期只有50年,”周岚建议将住宅设计使用年限从50年提高到70年,与“保有期”一致。
周岚说,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我国每年的建筑量达到了20~30亿平方米之巨,相应建成了一大批重点工程和标志性建筑,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虽然一部分工程获得了鲁班奖、国优奖等殊荣,但许多建筑质量水平不高,质量通病依然存在,有的工程还存在严重质量隐患。
另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是,住房已经成为许多居民家庭最大宗的资产。但是,目前我国住宅的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而居住用地的出让年限为70年,两者的不一致不可避免地引发社会的困惑。虽然,并不是说过了建筑设计使用年限的房子就不能住了,可是还得经过一系列鉴定,也面临成为危房却索赔无门的困境。
住房作为许多居民家庭最重要的资产,老百姓对其自然有保值增值的要求。而且,建筑寿命的科学确定,需要用更加环保生态的全生命周期来衡量,不能期待50年后那些住宅就成为“建筑垃圾”。
周岚建议,尽快修订建筑设计使用年限标准,将住宅设计使用年限标准从50年提高到70年。(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石小磊)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