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节假日免费通行可改为错峰收费
2014年03月10日 11:31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国务院2012年7月24日发文规定,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对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征通行费。但这项出发点很好的政策实施一年多来,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江苏悦达集团董事局主席陈云华代表建议对政策作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陈云华代表的调查显示,假日免费政策带来的好处有:百姓出行成本明显降低,有效拉动假日经济消费,缓解平日收费站拥堵,刺激民众购车欲望。负面影响却也不可小觑,道路节假日期间拥堵现象时有发生。免费政策有失公允,受惠者多为社会中产阶层,而选择乘坐公共汽车出行的社会阶层则无法分享免费政策红利。公路企业利益损失较大。不利于构建绿色环保交通,免费政策使得节假日期间小型客车利用率显著上升,社会整体的交通成本上升,全社会碳排放上升。
陈云华建议,推行政策制订和实施的法制化,让市场化经营的收费公路自主决定收费或免费。实施高速公路错峰收费,在不同时间段执行有差异的收费政策,引导和鼓励驾驶人员选择不同的出行时间和方式,从而实现调节通行流量的目的。将节假日免费改为有差别化的低价收费。现行(全额)免费政策容易导致各类极端现象,在节假日期间采取降低收费标准比全额免费显得更有意义,并可针对载客人数等采取有差别化的收费政策,引导自驾车的合理出行。(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晓映)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