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多家养老机构要求儿女按月上门交费
2014年03月10日 13:12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去年7月1日,修改后的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常回家看看”被写入法律条文。金陵晚报记者曾在去年国庆长假期间对南京的养老院做过探访,发现不少子女并未因此多去养老院看望老人,或接老人回家过节。
为了保证老人能经常见到子女,南京多家养老机构当时就已实行按月上门交费的政策。他们要求子女必须每月亲自去养老院交费,不接受转账、邮寄等方式。据了解,过去经常有子女送老人入院时一次性付满几年的费用,自此便不见人影。自从实施该政策后,多数老人每月都能如愿见到孩子,心情也变得更好了。
鼓楼社会福利院的工作人员表示,上门交钱实属无奈之举,它的作用只是让儿女心里对老人有个牵挂。(宋健 整理)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