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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信息保护立法 设专门数据保护机构

2014年03月12日 08:46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邮电大学校长杨震说,我国没有专门性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建议启动《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项目。“像现在大家经常在手机上下载APP,也很有可能泄露个人信息,所以我建议智能终端APP个人信息也要保护,应当对移动APP产业链上的相关主体提出针对性条文。”

  杨震代表说,要明确移动APP开发者必须遵循提供易懂、易得的隐私政策,对及时披露收集和处理的数据,取得用户明确、知情授权,告知用户修改、删除、拒绝等权利,在APP设计和实施各个阶段进行隐私设计确保安全。

  他还建议成立专门负责个人数据的保护机构,杨震代表告诉记者,目前我国还未建立专门统一的个人数据保护机构,各部门是在传统的监管职责中延伸管理各自行业、部门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从长期发展来看,建立专门机构有利于监督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落地,提升个人数据保护水平,更有利于为消费者建立维权申诉的一站式服务。”

  杨震代表还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其中包括,要明确个人信息收集目的,任何主体不应在个人信息主体不知情、未参与的情况下采取隐蔽技术手段或采用间接方式收集个人信息;加大对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保护,当相关企业发现信息提交者未满16周岁时,应给出明确提示并停止收集行为,为提供必要服务确需收集其个人信息的,应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增设用户自主选择权和控制权,用户有权利选择是否向相关企业提供个人信息以及是否允许相关企业向其收集个人信息。(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赟)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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