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有企业靠诉讼营销 法院应有应对策略
2014年03月12日 15:24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11日,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主编陈舒说,现在有些企业打官司,根本不在乎胜负,而是希望通过诉讼,达到营销的目的,提高知名度。对此,法院应该有自己的应对策略。
最高检去年的工作报告中,有“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一节,这在以前历年的报告中是没有过的。陈舒说,法官的情商很重要,法官不单是法律技能的专家,还要懂得用社会思维解决问题,要会做社会工作、思想工作。
“多数情况下,公众不可能有严格的法律思维,他们倾向于按照自己生活的常识、常理、常情来评判是非对错、公正与否。”陈舒说,这就要求我们,不能将裁判结果仅仅视为是一件冷冰冰的法律逻辑推理的产物,还要综合考虑社会、伦理、文化等因素,能够学会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说透法理背后的事理和情理,使得天理、国法和人情相统一。
陈舒说,司法工作既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法律工作,更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群众工作。不顾群众感受的单纯在“法律上正确”的司法裁判,不仅无助于司法公信的树立,而且会严重伤害到社会公众的“司法感情”。
有人担心,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后,这是否会损害审级独立,上诉审会否形同虚设?陈舒说,希望最高法认真研究,在司法改革试点过程中,如何保证各级审判层级的独立性,使审级监督落到实处,真正保证公正执法。(特派北京记者尹安学报道)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