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两家药店违规销售儿童处方药被处罚
近来媒体曝光部分幼儿园擅自给宝宝喂服处方药。连日来,成都晚报记者在市区多家药店暗访,发现原本需要凭处方才能购买的儿童处方药,即便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也能轻易买到。昨日,经过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进一步调查,其中两家违规药店被分别处以罚款1000元的顶格处罚。
记者暗访
买处方药不需处方单
在一环路北三段4号的“顺德堂大药房”,记者以家长身份告知店员想购买“安奇”,用于治疗孩子上呼吸道感染。店员从柜台下的抽屉里掏出了一盒价格为13.5元的“安奇”。递药后问了一句“原来用过嘛?”但却不待回答就开始埋头输货号。整个过程中,店员都没有提过要处方一事。
“这个不是处方药吗?需不需要我给处方哦?”记者的问题,反而让这位女店员愣住了。之后,站在旁边的药店员工才搭腔解释了一番,“严格来说是需要的,如果没带就登记一下。”
之后,成都晚报记者分别在高新区民丰大道西段的“太极大药房”、“瑞森大药房”四维村店、“友谊大药房”科分院店等9家药店进行暗访。记者提出购买儿童处方药的要求,店员们均未主动提出出示处方或进行登记,全程未因为没有处方受到阻碍。
声称暂停销售 还是照卖不误
在红星路一段35号附11号的“杏林大药房”,进店就被店员热情询问“需要什么药?”提出儿童用的处方药“希刻劳”后,店员马上将记者带到标有“处方药”的柜台橱窗前。在柜台上,摆放着一个提示牌,写有“药师不在岗 暂停销售处方药”。尽管如此,这位女店员依旧从柜台上拿出了一盒“希刻劳”,还推荐说“是草莓口味的,娃娃都喜欢”。记者交了23.5元后,拿到了这盒药。
在红星路二段167号附2号的“华夏平价药房”,暗访记者同样轻松买到了一盒“安奇”。在两次买药的过程中,既没有任何人询问是否有处方、要求做登记,也没有人提醒药物的风险、用途等。
现场执法
两家药店被顶格罚款1000元
昨日,针对成都晚报记者连日来的暗访情况,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相关药店展开调查。
在此前购药的“杏林大药房”,店长承认了未审处方就向记者出售“希刻劳”的行为,但该店长称:“‘希刻劳’不是处方药。”执法人员颇为意外:“药盒上清楚写明这个是头孢克洛干混悬剂,而且没有标注OTC(非处方药)。”而在“华夏平价药房”里,执法人员查到该店近期出售了3盒“安奇”,但除记者购买的1盒外,另外2盒同样没有处方药销售记录。
昨日,执法人员当场向两家药店下达处罚决定书,并依据《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以1000元罚款的顶格处罚。
相关部门:下月开展专项行动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管处处长黄真表示,我国从2000年开始明确规定处方药应当凭处方购买,不过药店违规出售处方药的现象却时有发生。
为什么处方药随便在药店购买的现象屡禁不止?黄真分析称,首先是市民对药品使用存有误区,“有可能市民之前用处方药治疗效果不错,之后就自己给自己‘开药’,到药店照着购买。”
另外,黄真认为,监管人手不足及药店违规处罚的力度较小也是其中一大重要原因。以锦江区为例,一线执法人员仅16人,每人负责监管的药店最少都有20-30家,最多的可达70-80家。“调查是否存在违规,需要前期调查、取证等过程,不是随便认定。”黄真说,按照相关规定,即使确认药店违规出售处方药,首次也只能责令其及时整改;如果之后确认其未按规定整改,顶格仅可处以1000元罚款,“这样的处罚对于有些药店来说,根本起不了作用。”不过,她表示,食药监部门并不会因此放松对此问题的监管,“预计下月初,针对违规出售处方药等问题,将启动一次大型专项行动。”
莫乱吃
健康专家团:
儿童滥用处方药伤害大
“处方药应该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如果自行购买服用很可能变‘毒药’。”市三医院儿科主治医生杨玲蓉称,以“希刻劳”(头孢克洛干混悬剂)为例,使用前需要先确定患儿是否对头孢菌素类过敏,“如果发生严重过敏甚至可能丢掉性命。”
“因为儿童处于发育阶段,乱用药的伤害甚至可能比成人更大。”杨玲蓉表示,儿童的肝脏、肾脏及大脑的功能尚未发育完全,对药物的解毒、清毒、防毒等能力尚不完全,滥用药物对这些器官可能造成伤害。此外,滥用抗生素会杀死人体内许多有益细菌,导致体内菌群失调,耐药细菌乘虚而入,导致严重甚至致命的疾病。
特别提醒:氨基苷类抗生素(如庆大霉素等)、喹诺酮类药(如诺氟沙星等)、磺胺药(如复方新诺明等)等类型药物,家长也不能擅自给患儿使用,否则容易对小儿听觉神经、肝、肾、神经肌肉等造成不良影响。(成都晚报记者 李诗敏 实习生 李培洋 薛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