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反目争彩礼 法官协调促和解
2014年04月15日 14:54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在渠县涌兴法庭,一桩争议极大的离婚返还彩礼案件,以调解方式画上了句号。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均系80后。去年3月,张某和李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不到十天,双方就登记结婚。结婚时,男方按照农村风俗给了女方价值近3万元的彩礼。同时男方为筹办婚礼、举行宴席开支约5万元。婚后不久,女方独自外出务工。其间,女方发现自己已怀身孕,然而,她没有和男方商量,擅自打掉了腹中胎儿。
今年3月,女方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与男方离婚。
男方接到女方诉状后极为震惊并愤怒,大骂女方借婚姻骗取财物。双方亲属为此也闹得不可开交。男方家人扬言,如果女方不退还所有用于结婚的费用,誓将女方搞得家破人亡。女方认为,男方不关心爱护女方,这是她提出离婚的根本原因,责任在男方。自己与男方结了婚,并流了产,身心名誉受到巨大摧残。没有找男方赔偿青春精神损失,已经算是便宜男方了,故坚决不同意返还彩礼。
双方僵持着,矛盾一触即发。涌兴法庭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及时派员前往原、被告住所地,查清案件事实真相,了解案件症结所在。开庭当日,法庭工作人员邀请当地村社干部,从法律、情理角度,对原、被告及亲属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共同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女方返还男方2万元。(李庆国 记者 宦小淮)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