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施工碰到高压线 菏泽多地部分区域停电40小时
菏泽开发区岳程办事处某工厂施工工地,一辆无操作资格证的吊车在施工时,吊车臂碰到了高压线,致使线路跳闸,造成大面积停电事故,经相关部门鉴定,直接经济损失达50余万元。
4月9日,菏泽开发区公安局警方接报警称,在岳程办事处某工厂施工工地,一辆三轮车改装的吊车,在220千伏高压线下施工时,吊车臂因离高压线太近而被吸附,造成高压线短路跳闸,致使牡丹区、郓城、巨野部分区域停电40分钟,经相关部门鉴定,直接经济损失达50余万元。
据警方介绍,3月底,岳程办事处辖区某工厂进行生产设施扩建,朱某为工程施工总负责人,雷某负责进料、招工,具体负责组织施工,郭某为施工技术员。
4月9日,朱某安排雷某组织工人进行打桩浇灌混凝土施工。雷某和三轮车改装的吊车车主庞某联系,临时租赁进行吊装混凝土浇灌作业。15时许,混凝土罐车来到工地。工地上方有220千伏高压线路,在租赁和施工过程中,朱某、雷某、郭某未严格履行检验施工机械质量和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操作资格的责任,也未严格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在顺利完成两个桩柱浇灌后,因第三个桩柱位置离吊车较远,吊车臂不够长,庞某将吊臂又往外出了两米左右,再实施作业过程中,因吊臂过长,离高压线太近而被吸附,造成高压线短路跳闸,致使牡丹区、郓城、巨野部分区域停电40分钟。事故发生后,庞某逃离现场,朱某、雷某、郭某被市开发区公安分局岳程派出所带走调查。经相关部门鉴定,停电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0余万元。
4月10日,朱某、雷某、郭某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被刑事拘留。4月29日23时许,庞某潜逃多日后被抓捕归案。
目前,朱某、雷某、庞某已被依法执行逮捕,郭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记者 赵念东 通讯员 李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