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检察机关一年追逃18人 其中境外8人
中新社深圳2月1日电 (郑小红 林叶彤)2015年深圳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追逃追赃行动,将18名潜逃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涉案金额人民币5527万元,其中境外追逃8人。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雁林1日向正在召开的深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工作报告。
王雁林表示,2015年深圳检察机关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嫌疑人252人,同比下降17.9%,其中贪污贿赂犯罪200人,渎职侵权犯罪52人,其中处级干部36人,厅局级干部12人。
检察机关还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110人,同比上升18.2%,8家污点公司被禁止市场准入。
他说,检察机关突出查办了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官员的职务犯罪,加强廉洁城市的建设,立案侦查县处级干部36人,厅局级干部12人,同比上升140%;重点查办了涉及生态环境、医疗卫生、征地拆迁、车辆管理、教育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共计37人,其中依法查办了深圳市水务局原局长张绮文涉嫌受贿案;查办执法工作人员的腐败,立案侦查刑法执法、司法工作人员44人。其中,查办的南航、广东省水利厅等一批大要案,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广东省高级检察院的肯定。
他说,检察机关还力争体现作为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努力让民众在每一个案件中受到公平待遇,在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的同时,认真纠正司法不公的问题。
一年间,深圳检察机关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8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5件次;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逮捕3385人,不诉讼756人。
他表示,检察机关还及时对认为确实有误的刑事、民事和行政裁判提出抗诉,特别是对中国最大“老鼠仓”犯罪马乐案的成功抗诉,对于震慑利用未公开信息谋取非法利益的犯罪现象,净化金融市场环境,保护股民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完)
专题:2016年地方两会